我县依法拆除湘天混凝土公司建筑设备
7月5日,由静河镇、县公安局、城管局、国土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共260余人来到静河镇青湖村附山垸,对湖南湘天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副县长刘映球现场调度指挥。
据了解,湖南湘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建筑主体建在静河镇青湖村附山垸原生活垃圾填埋场之上,由于该填埋场未经处理一直封存在地表之下,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同时,经查实,该公司的1处建筑物临时规划许可到期未自行拆除,7处建筑物、1处构筑物未办理规划手续。
行动中,执法人员拉起两道警戒线,维持拆除现场秩序;工作人员将建筑内的物品搬至空地进行集中存放并登记造册。现场共动用两台挖掘机和一台推土机对场地内建筑进行拆除,而作为主体建筑的水泥搅拌设备则启动吊车将氧焊工人吊至顶部,由上往下破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