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恒求: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9月28日下午,我县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恒求参加。
全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如我县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由县扶贫办、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单位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众参保,在参保缴费期内可按政策享受参保资助待遇。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湘税社保APP”自主参保缴费,对于老人、儿童、残疾人等使用手机有困难的特殊人群,可委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用手机代缴的方式缴费。
林恒求表示,要紧盯目标任务,忠诚履职尽责,突出政策宣传,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贫困人口参保率和小康目标任务参保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