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获我县首例校车超员入刑案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4-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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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蒋某因驾驶校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是刑法修正案实施后,我县首例涉及校车严重超员的危险驾驶案。

45号下午15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蒋某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情况下,驾驶湘F71746中型专用校车从安静中学出发,沿静河镇路段由东往西,行至青麦村路段被公安民警查获。经查,当时蒋某驾驶中型专用校车核载19人,实载31人,超员12人,事发时超载率达60%,其违法行为符合立案侦查标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50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蒋某的驾驶证还将记12分、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