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9月29日上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全县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新《食品安全法》,部署食品生产环节“四查”行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坚持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面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体现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会议指出,新法确定了分段和统一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制度,强化了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一系列法律制度,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食品加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掌握基本的食品经营常识和岗位操作规范,真正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出厂关,让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会议还部署了食品生产环节“四查”行动相关工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表示,将通过食品生产环节“四查”行动,做到对食品加工企业巡查率百分之百、抽查覆盖率百分之百、抽查结果处理率百分之百,坚持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不明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不放过,不法企业未整顿不放过,企业管理、监管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和安全警示宣传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监管底子清、风险情况明、问题发现准、防范处置早”,全面履行食品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