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启动
来源:湘阴县政府网   2015-1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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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日上午,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正仁,副县长李力之参加。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是从201410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和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它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我县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是从201410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个别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工人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1640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薪级工资标准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工人薪级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至1855元。

会议指出,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实现社会化养老保障全民覆盖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全面做好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