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港辣椒商标授权八户商家使用
樟树港辣椒由于产品富含硒、锌等多种微量元素,营养丰富,且口感香嫩,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为规范生产销售、保护品牌长远发展,4月8日上午,樟树港镇举行“樟树港辣椒”商标授权使用仪式,通过相关部门公证,樟树港辣椒产业协会与八大商家签订了有关协议。
“樟树港辣椒”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使用协议规定:各生产商必须严格执行《樟树港辣椒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提倡使用生物低毒农药和有机肥,严禁引进在外地繁育的辣椒苗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使用统一的包装盒,并标识商标授权人、授权号、监督电话及二维码等相关信息;生产商有义务协助当地农户发展辣椒种植,为当地农户提供育苗、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所需技术支持,积极推动樟树港辣椒产业发展。授权协议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