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城乡低保“阳光行动”
7月9日下午,我县召开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动员会议,部署“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工作。县领导刘正仁、高兰祥出席。
我县城乡低保“阳光行动”从2014年6月26日起至8月15日结束,通过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完善档案资料,为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正仁指出,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具体措施、是促进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重要手段。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核准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坚持做到“六个到位”,即经济核对到位、入户调查到位、民主评议到位、张榜公示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和档案管理规范到位。民政、卫生、人社、住建、教育等社会救助部门要加强衔接合作,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各乡镇要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服务窗口,负责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的受理和转办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