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守法经营 确保旅馆业有序健康发展
8月19日下午,全县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要求,各旅馆业法人代表要依法经营,严禁场所内有黄、赌、毒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公安部住宿人员“四实”登记制度;加强安保力量,严禁场所内有发卡招嫖现象,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治安违法行为,要早发现,早报告,真正做到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全县旅馆业正常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