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我县城区投放了大量电动共享单车,因其操作简单,方便了大家出行,受到广大市民欢迎。但在上周,一男子蓄意盗窃了一台共享电动单车,并故意将车丢弃至湘江支流,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锁定嫌疑人,一举破获了这起盗窃侵财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9年6月14日,县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某共享电动单车公司报案,称该公司通过后台监控软件发现一台电动单车被人为盗走。接警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乌龙派出所立即展开摸排,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经查实,汪某某在2019年6月11日凌晨经过城区江东路农贸批发市场时,见到一辆全新的电动单车停放在此,遂起盗心,便将单车盗窃回家,事后因担心被发现,又将车丢弃于白水江中。面对民警的讯问,汪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犯罪嫌疑人现场指认,被丢弃的共享电动单车成功打捞上来。单车所属的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送上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