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2起涉恶团伙案进行集中宣判,其中一案的两位主犯因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二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两案的其余11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四年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张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多次煽动或参与闹事、强揽工程,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郑某等人拉帮结派,吸食毒品K粉、打架斗殴、在赌场望风等违法行为,都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在被告人张某等6人涉恶案中,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至10月,湖南某建设公司在承建某学校建设项目中,被告人舒金某、张建某、舒昌某、舒宗某等人为承包项目工程、销售建筑材料,根据张军某的指使,以阻拦运输车辆进场、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止民工施工,从而承包了该公司的板房、道路硬化工程及建筑材料的销售业务,从中获利,交易数额达849200元。当年10月至11月,张某等人为承包某项目工程,多次纠集当地村民以暴力、威胁方式大规模阻工,并推倒已建好的围挡,使项目建设一直无法进行,又将项目工作人员赶走,迫使员工无法正常工作、生产,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84900元。
在被告人郑某等7人涉恶案中,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郑时某、邓某纠集被告人宁某、龙某等人,组成14K帮和会天帮,共同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三次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