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城管局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查实,2020年2月1日9时,湘阴县湘卫印务有限公司以门面开业为由,违规燃放烟花鞭炮,严重扰民和污染城市环境。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决定分别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500元的处罚。
经县城管局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查实,2020年2月1日9时,湘阴县湘卫印务有限公司以门面开业为由,违规燃放烟花鞭炮,严重扰民和污染城市环境。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决定分别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