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我县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湘滨镇毛家湖小龙虾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在湘滨镇毛家湖整治现场,多名捕捞队工作人员在湖边进行作业,将地笼网放入湖中,对小龙虾实施捕捞。
据了解,毛家湖属“双退垸”为禁养区。2020年初疫情期间,刘某某、易某某、吴某某等人在毛角湖私自投放小龙虾进行非法养殖,严重威胁水生生态及堤防安全。根据《湖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有关要求,我县在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备后,县河长办组织县环保局、渔政站、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及河道湖泊管理股、县公安局洞庭派出所、湘滨镇等单位对该湖养殖小龙虾进行为期15天的捕捞、清理,小龙虾出售所得收入将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