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先锋中队在巡查时发现太傅路原农合办南侧巷子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即上门制止,经查,是该处居民丁某因儿子接亲燃放礼花两个、鞭炮两串,该行为已经违反《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丁某作出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立即清扫现场,并处以500元处罚决定。
日前,县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先锋中队在巡查时发现太傅路原农合办南侧巷子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当即上门制止,经查,是该处居民丁某因儿子接亲燃放礼花两个、鞭炮两串,该行为已经违反《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丁某作出责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立即清扫现场,并处以500元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