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四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102件1422人,提起公诉1404件1804人。
对轻微刑事犯罪以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致力修复社会创伤。对68名未成年犯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对63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温情帮教,有效化解矛盾40件,协调发放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15万元。
通过督促履职,为国家追回应收税费1.86亿元。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脱管漏管专项治理,有效整治和纠正了“前门进后门出”、“花钱买刑”等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