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县工商局获悉,新修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该法颁布近20年来的首次大修。该法加强了社会诚信建设,充分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对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网络购物的方式也专门作了规定。特别是首次将消费者信息列为保护内容,欺诈行为赔偿从“一倍”到“三倍”, 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日前,从县工商局获悉,新修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该法颁布近20年来的首次大修。该法加强了社会诚信建设,充分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对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网络购物的方式也专门作了规定。特别是首次将消费者信息列为保护内容,欺诈行为赔偿从“一倍”到“三倍”, 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