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的深度和广度,为法治湘阴建设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石塘乡高山村村民戴正明去年在本村赵某家中建房施工过程中不慎摔伤,伤势特别严重,共治病花费20多万元,家里已是负债累累。在自己本人找赵某索赔未果后,他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历时4个月、三次开庭,戴正明最终获得了16.76万元赔偿金。
年近七旬的付利华老伴已去世,自己年老体弱多病,在去年的一次意外交通事故中被撞伤,肇事者将其送到县人民医院后就置之不理,巨额医疗费让付利华老人雪上加霜。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援助任务后,指派专职律师为其提供无偿援助,老人家终于获得了赔偿,法律援助之手重新点燃了她的生活希望。
为了更好地服务受援对象,县法律援助中心多次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乡村行、学校行、企业行、信访行、社区行等活动,目前已建立起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同步的法律援助体系。在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看守所和19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初步实现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半小时服务圈”工作目标。2014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起,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1000多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县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两年被评为岳阳市“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