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对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整合作出了顶层设计。该意见的出台,可让城乡居民更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看病报销将不分“城里人”和“农村人”。
《意见》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依据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等四项基本原则,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等方面做出了制度性的统一安排。对于整合后,城乡居民将会享受到什么样的好处,县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就是把矮的拔高、高的不变。就现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而言,变化不大;但对于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参保人员,整合后的保障水平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此外《意见》还对各地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明确了目标与进度。记者从县人社部门了解到,我省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已进入了准备阶段,县人社局也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前期工作,待省相关部门的具体措施正式出台之后,即可完成县一级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