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泥湖乡唐杨套村村民兰运辉,1992年经人介绍与丈夫黄某结婚,婚后丈夫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刑,在丈夫服刑的8年时间里,家庭所有重担都落在兰运辉的手里,靠在外打工将一双儿女拉扯成人,因此背下了沉重的债务。对于丈夫对家庭没有责任心的这种行为,兰运辉想到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这段婚姻。由于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兰运辉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在了解情况后,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她的案件,并通过协调,找县看守所,县民政局,通过看守所的干警将其丈夫解押送到民政局当场办理离婚手续。经过短短的两天时间,法律援助中心就将一件在兰运辉心中认为较为复杂的离婚案件成功办理。
据了解,近年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我县部分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500多次,解决案件500多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