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均犯重病的情况,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的法官们到原、被告就医的县人民医院开庭。
受理此案后,法院得知原、被告均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正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双方当事人均未委托代理人,若要求原、被告到法院开庭,他们身体可能无法承受。为方便原、被告参加诉讼,及时结案,承办法官来到县人民医院开设临时法庭审理此案。
考虑到该案原、被告系同村人且系多年同学,被告刘某已经支付了原告周某的医药费,城南法庭法官们经过一天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做通原告周某和被告刘某的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及时化解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