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静河乡的蒋建辉2013年5月驾驶摩托车由北往南行驶时,与朱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经医院诊断为脑内血肿,因病情严重,先后辗转了湘雅医院、县人民医院,花费13万多元,由于家庭困难,最后转到了乡卫生院,并向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起诉,请求先予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接到起诉后,详细了解了案情,决定支持蒋建辉的申请,在小客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先予执行4万元,并在第一时间将该款送到了蒋建辉的妻子手中。接到先予支付款后,在蒋建辉妻子心里流露出的只有感激之情。
家住静河乡的蒋建辉2013年5月驾驶摩托车由北往南行驶时,与朱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经医院诊断为脑内血肿,因病情严重,先后辗转了湘雅医院、县人民医院,花费13万多元,由于家庭困难,最后转到了乡卫生院,并向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起诉,请求先予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接到起诉后,详细了解了案情,决定支持蒋建辉的申请,在小客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先予执行4万元,并在第一时间将该款送到了蒋建辉的妻子手中。接到先予支付款后,在蒋建辉妻子心里流露出的只有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