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1 日 召开的全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会议透露,县级正职办公用房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12平方米,科级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凡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在 11 月 30 日 前予以清退。县领导黎作凤、尹家辉、闵秀明、彭方建、周太平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