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后,我们村变得更漂亮了,村里道路拓宽了,路边也更绿了。”近日,站在整洁、宽敞的村道上,鹤龙湖镇兴安村村民不禁感慨。
2013年,我县成为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首批7个试点县之一。鹤龙湖镇兴隆村和兴安村、金龙镇狮岭村、玉华乡前进村获批2013-2014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
我县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打造成“美丽乡村”建设的总抓手。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并整合项目、社会赞助和村民自筹资金,共投入1200多万元,主要用于4个试点村的通村公路改造、新改建村民休闲广场、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小农水设施建设等11个项目。目前,项目工程进展顺利,已完成工程总量的70.2%,预计2014年6月将全面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