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城市快警”的公告
来源:湘阴县政府网   2019-08-1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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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市快警”建设,全面提升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切实提高见警率、查控率和管事率,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街头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推广“邵阳经验”、全面推行“城市快警”的指示精神,经湘阴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城市快警”(第一次公开招聘了9名),现将第二次公开招聘“城市快警”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安专业、退伍军人优先的原则;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聘用原则。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城市快警”21名。

三、城市快警工作职责

“城市快警”专职巡防快速反应力量,隶属于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统一管理,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接受指挥中心派警、出警指令,受理群众直接报警。

(二)盘查可疑人员、物品和车辆,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行为。

(三)先期处置城区街面警情,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理完毕的,及时移交属地派出所或有管辖权的警种部门处理。

(四)按指令开展武装巡逻、定点警戒,负责巡区内重要路段、重点部位、公共复杂场所的巡逻防控,紧急情况下执行增援、策应、堵截、封锁及抓捕等任务。

(五)受理群众咨询、求助,对人身、财产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公民进行救助。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任务。

四、招聘条件

1、湘阴本地户籍;品行端正,热爱警务工作;

2、男性,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

3、身高170厘米以上(175厘米以上优先),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公安专业、退伍军人优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本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没有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亲属没有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无身心疾病、无生理缺陷,能正常开展工作。

7、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到湘阴县公安局政工室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00—11︰40,下午15︰30--17︰30。逾期不予补报。联系电话:0730-2117596;

(二)报名地点:湘阴县公安局五楼512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近期一寸相片1张、户口页、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驾驶证、退伍证等证件资料到县公安局五楼政工室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报名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录用时资格终审,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初审、复审: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辅警办、报名人员户籍地派出所教导员,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对符合条件者将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湘阴人社)公布名单。复审合格者将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六、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公开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抽调相关警种负责人,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名单将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21日到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辅警办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增加尿毒品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二)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聘用与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湘阴县公安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站、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投诉和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进行录用,试用期六个月,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试用期及合同签订

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待遇只发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严格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财政全额保障。城市快警月基本工资1900元、绩效奖月均300元(每月按绩效考核等次发放)。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购置服装。

十二、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由湘阴县公安局辅警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0-2117596

湘阴县城市快警招聘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