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鹤龙湖等6处内河(湖)采砂规划(2019~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告
来源:湘阴县水利局   2019-11-0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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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湖南省湘阴县鹤龙湖等6处内河(湖)采砂规划(2019~2022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湖南省湘阴县鹤龙湖等6处内河(湖)采砂规划(2019~2022年)》规划范围为:鹤龙湖、义合垸湾河、岭北垸夹河、南湖哑河、湘滨王家河和阳雀湖共6个河湖段。规划对象为河道内的采砂活动。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期4年,即2019~2022年。

规划可采区6个,鹤龙湖、义合垸湾河、岭北垸夹河、南湖哑河、湘滨王家河和阳雀湖各规划可采区1个,总可采区面积7.17km2,可采储量19535万吨,规划年度采砂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规划期控制总量8000万吨。

规划鹤龙湖、义合垸湾河、岭北垸夹河、阳雀湖划定5~6月份为禁采期,南湖哑河、湘滨王家河划定6~7月份为禁采期。当出现超警戒水位、特枯水位采砂影响水质等,由当地政府发布临时禁采公告。禁采期以外时段均为可采期,规划期可采时段为7:00至19:00。

二、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网络链接:http://www.eiafans.com/thread-1269696-1-1.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地址: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湘阴县水利局2楼

联系人:饶主任     联系电话:0730-2223548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在查阅纸质报告地点现场填写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