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湘阴县择优选聘基层水管单位工作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来源: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4-1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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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系统在完成基层水管体制改革后,水利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亟需补充人员。为进一步理顺编制关系,逐步解决混编混岗现象,参照县委“六比六看”择优比选干部办法,经报请县领导批准,从2022年起分三年时间完成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择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额

经研究,本轮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岗位共择优选聘15名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聘范围

1.全县水利系统基层在编在岗人员(轮岗分流人员除外)。

2.已借调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但仍在基层单位列编人员(近2年内即将退休的人员,可以不参与本轮择优选聘的考试考核,根据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人员退休情况,依年龄排序,采取退一补一方式)。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敬业精神强;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考核、择优选聘的办法进行。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2日。

②报名地点:湘阴县人社局708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730-2260012。

③报名办法: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县纪监委驻交通纪检监察组监督。

3.笔试

①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详情见湘阴县政府门户网)。

②笔试时间:2023年4月29日。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准考证。

③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水利专业知识。

④笔试权重:笔试在总成绩中占比50%。

4.考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公告规定的选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如报名人数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者调整选聘计划。

考核实行百分制,从工作履历、工作任职、工作资历、工作表现四个方面进行量化,由县水利局具体组织,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①工作履历分(15分)。按参加工作年限计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下同),每年计0.5分,计满15分止。(以实年计,不足6个月的不计分,6个月及6个月以上的按1年计,下同)。

②工作任职分(15分)。现任股室长(或股室长相当职务层次)按年限计算,每年计0.5分;曾任股室长(或股室长相当职务层次)的每年计0.4分;现任副股室长(或副股室长相当职务层次)的每年计0.3分;曾任副股室长(或副股室长相当职务层次)的每年计0.2分。计满15分止。

③工作资质分(30分)。凡进入考核程序人员工作资历分学历(15分)和职级职称(15分)两方面考核。学历分:在职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学历计15分;在职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计13分;在职大专、全日制中专计12分;职级职称分: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岗位计10分,管理九级岗位计8分,管理十级计6分;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初级技术职称的计7分,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计10分,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记15分;工勤岗位:考取初级工的计6分,考取中级工的计7分,考取高级工的计8分,考取中级技师的计9分,考取高级技师的计10分。

④工作表现分(40分)。年度考核总分25分。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计基础分10分,年度考核评定结果为优秀的每次加5分,评定为合格的保持基础分,评定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每次扣3分。奖励计分总分为15分。从2020年3月31日至今,“三百工程”入库人选计3分;个人先进事迹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县级媒体每次计0.5分(上限2分),市级媒体每次计1分(上限3分),省级媒体每次计2分(上限4分),县水利局发文表彰奖励每次计1分(上限4分);县委县政府记功每次计4分、嘉奖计3分;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文表彰奖励计2分;市委市政府记功每次计5分,嘉奖计4分;市委办、市政府办发文表彰奖励计4分;市直单位奖励每次计3分;省级(省委省政府)奖励每次计6分,厅局级每次计5分;国家级奖励每次计10分,国家部委每次计6分。奖励计分项目要求与工作相关,同一工作同一内容所得奖励不重复计分,计满15分止。

⑤考核权重:各项考核相加的总分,即为考核分。考核在总成绩中占比50%。

5.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分优先处理办法:如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A.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B.再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6. 确定选聘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选聘人选。

7.办理调动手续。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等单位办理相关编制调整手续。

七、工作要求

1. 报名要求。采取组织推荐方式报名,推荐报名时,需提交报名推荐表,所填写的奖励、学历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单位要对推荐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推荐报名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 纪律要求。本次择优选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参加择优选聘的报名对象,要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不准弄虚作假;特别是不得提供虚假奖励证书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涉及人选选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3.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湘阴县择优选聘基层水管单位工作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报名推荐表

      2、湘阴县择优选聘基层水管单位工作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考核量化计分表

 

 

湘阴县择优选聘基层水管单位工作人员到

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湘阴县择优选聘基层水管单位工作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2:湘阴县择优选聘基层水管单位工作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考核量化计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