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0111/2018-1404504
  • 统一登记号:XYDR—2018—01008
  • 发布机构:湘阴县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8-04-02
  • 信息时效期: 2022-09-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湘阴政办发〔2018〕24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04-0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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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DR—2018—01008

湘阴政办发〔2018〕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湘阴县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行政许可规范化水平,加快建设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许可制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省政府审改办省质监局〈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17〕3号)和《岳阳市政府审改办岳阳市质监局岳阳市政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审改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建成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推进行政许可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确保审批办事信息公开、完备、精确、权威,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无差别服务”,实现“阳光”审批。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县直有关单位依据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逐项列明相关要素,向社会公开,实施清单管理。根据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的调整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县政府编办审改办按照中央和省统一的编码规则,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编码管理。

(二)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单一审批流程和共同审批流程类别,梳理和优化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和决定各环节的工作流程,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单制度,公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减少行政相对人重复报送;通过标准化管理模式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方式、审查环节、时限节点、审查要点等进行规范和量化,合法规范审查,避免功能雷同的重复审查,提高审查效率。明确作出决定的方式及决定送达的方式,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的效力范围、作出决定的后续环节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三)规范行政许可服务。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定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办事指南、工作细则,同时采取多种渠道提供咨询服务。要按标准化要求使用和维护好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系统,将有关行政许可标准化运用到网站上公开,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服务,促进“阳光”审批和服务水平提升。

(四)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县直有关单位规范受理窗口和服务大厅设置与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建立受理场所管理、人员配置与服务要求、信息公开与保密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机制。

(五)规范监督检查评价。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行政许可标准化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方式程序、重点内容、岗位职责、结果处理、处理期限、相关文书等具体内容,依据监督结果督促和改进服务。制定考核评价方案,对行政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都应设置科学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3月)。

1.制定《湘阴县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实施方案》,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县编办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食药工质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2.召开全县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对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县编办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食药工质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阶段(2018年4月-2018年6月)。

1.县直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湘阴县水务局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模板,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纸质档报县政府编办审改办(行政大院二楼213室,联系人:叶磊,联系电话:2115528,其中《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和《湘阴县水务局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模板》资料请在湘阴机构编制工作QQ群文件中下载,QQ群号:283681799)。

2.县编办审改办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各单位实施方案。(县编办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食药工质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3.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审查后的实施方案逐项贯彻执行,落实到位。(县直有关单位)

4.组织各窗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评估阶段(2018年7月)。

1.对本单位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全面梳理总结,深入开展自查,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整改落实。(县直有关单位)

2.县编办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对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在督查评估过程中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督查评估结果纳入县直各单位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县编办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食药工质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人力资源,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编办审改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周密部署、统筹推进改革,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县食药工质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评估,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严重影响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整体进度和质量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县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中的行政许可项目、流程图、服务指南等的合法性审查;县食药工质局负责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窗口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把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专人、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持续改进提高。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中,要勇于探索、积极创新,根据标准实施情况和行政相对人需求,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做到在实践中完善,在改进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