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办发〔2017〕46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6-2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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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各单位:

《湘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湘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

为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提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产业发展新模式、创新发展新业态,建设具有湘阴特色的创新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全面”建设为总揽,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贯彻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产业创新,以人才建设为支撑构筑竞争优势,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自主创新、协同创新、融合创新,全面提升创新支撑引领县域经济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不断优化、新兴产业比重稳步增加,力争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省前列。到2021年,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前10位,创建创新型示范县,力争进入国家级创新型县(市)行列。

——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培育绿色建筑建材等2—3个在全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保持湘阴经济中高速增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力争创建国家级高新区。

——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运用转化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造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链,在重点领域形成技术竞争优势。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件,技术市场交易总额累计达2亿元,成果登记数累计达到100个。

——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激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形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价值导向和社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创新主导产业

1、做大做强新型工业。瞄准“千亿园区、百亿产业、十亿企业”目标,紧扣“工业4.0”和“中国制造2025”,大力实施“工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计划”,以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绿色制造等产业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做大做强绿色建筑建材、绿色装备制造、绿色食品产业,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推动新型工业绿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到2021年,全县创新型企业达到1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上市企业达到5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00家。(责任主体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高新区、农业局、商务粮食局)

2、提质提效品牌农业。紧扣中央升级农业供给侧改革导向,实施农业产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推进乡镇特色农业优势园区、无公害蔬菜产业基地建设。到2021年,各乡镇均建成1个以上县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区),全县共创建3家省级以上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区),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园。注重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健康植物油和调味品、有机大米、蟹、虾、鱼、辣椒、藠头、萝卜、红薯等绿色食品加工关键技术的转移转化,创新技术链,延长产业链,支持发展10家精深加工企业,做响湘阴绿色农产品品牌。(责任主体单位:县农业局、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科技局、各乡镇)

3、支持新兴业态发展。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强化第六产业理念,按照“文创+”思维,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特色田园综合体,推动湖鲜美食、体育健身、健康养老、旅游地产融合发展。(责任主体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局、文物旅游局、各乡镇)

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深度挖掘地方文化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做旺全域旅游。到2021年,建成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3个以上,年游客2000万人次、旅游收入120亿元以上。(责任主体单位:县文物旅游局、县商务粮食局、各乡镇)

推进“互联网+”系列行动和智慧县域建设。大力培育电商产业、文化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互联网与服务业融合催化,加快以房地产、现代商贸、餐饮酒店、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和互联网教育、医疗、金融以及智能家居为主导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进行绿色工业技术示范与推广,建立两型产业发展体系,实现产业低碳发展、资源集约循环利用。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示范与推广,实施洞庭湖生态安全、农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科技示范工程,进行绿色宜居城乡建设新技术的实验与示范。加强人口与健康服务的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县乡村三级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县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技化水平。(责任主体单位:县工信局、房产局、商务粮食局、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和各乡镇)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1、提升园区发展平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县高新园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强化湘阴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职能,加强园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代理、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科技咨询、项目评估等科技创新服务水平。(责任主体单位:县工信局、高新区、规划局、科技局)

2、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牵头创办“星创天地”,重点培育支持阳雀湖等10家“星创天地”,创建省级“星创天地”3家,国家级1家。重点支持卓达金谷创业园等5家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全县建成孵化场地50000平方米,孵化科技中小企业300家以上,创建省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3家,国家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1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责任主体单位:县工信局、高新区、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

3、建设产业创新体系。按照一个主导产业有一个工程技术中心、一支科研团队、一个科研依托机构的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到2021年,全县60%以上规模企业建有技术研发机构,重点培育15个企业研发平台,其中省级技术研发平台达到5家,国家级创新平台2家。具体奖励按照《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湘阴发〔2017〕2号)进行。(责任主体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高新区、财政局)

(三)拓宽创新合作领域

1、加强战略合作创新,建设湖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推进同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湘阴分中心有效运营,与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理工学院等20所高校建立校地创新战略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和高端人才带技术、项目、团队和资金自办或合办企业,具体奖励按照《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湘阴发〔2017〕2号)进行。(责任主体单位:县教育局、科技局)

2、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全面落实《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湘阴发〔2017〕2号)、《湘阴县促进招商引资实施办法》(湘阴政发〔2016〕8号)等文件相关精神,在项目用地、土地价格、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同时,设置税收考核奖励、上市奖励、创新奖励、品牌奖励、孵化奖励,以及租金补贴、融资支持、用工支持、设施配套等奖扶措施。2020年前,累计转化绿色建筑建材重大关键技术成果(知识产权)30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0个,新增成果转化产值50亿元以上。(责任主体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

3、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建设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共建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博士后工作站或科技创新实体,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具体奖励按照《关于促进工业发展的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湘阴发〔2017〕2号)进行。(责任主体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四)注重创新人才培引

1、启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引进计划。出台《湘阴县引进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惠政策》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才工作的意见》,力争三年内引进100名左右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对引进人才在经济待遇、住房、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责任主体单位:县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

2、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来湘阴就业创业,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科技特派员到基层联点技术服务,扶持创新创业,参与项目开发。加强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主体单位:县人社局、科技局)

3、大力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县一职专、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作用,建立订单式、高效率运转的校企合作机制,建立适应企业需求的就业培训、人才流动、劳务用工的工作机制。(责任主体单位:县教育局、一职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科技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科技、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粮食、农业、人社、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县工业园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科技局。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工作领导班子,定员定责定计划,全力支持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工作。

2、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其中科技创新引导基金1000万元,工业创新基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产业转型升级、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由县财政兜底1000万元,引入社会资本,设立不少1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用于支持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组建注册资本金达到1亿元以上的县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转贷应急资金短期周转业务,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国家和省市创新政策研究,引导和支持企业申报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积极申报和争取上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抓好国家和省市科技创新政策衔接,加大普惠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力度,兑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4、浓厚创新氛围。每年对在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创新团队、科技人员及优秀科技成果、专利、产学研科技合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及时推介创新驱动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大力营造鼓励发明、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