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办发〔2017〕80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2017年度建设实施方案(2017.9—2018.9)》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12-2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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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2017年度建设实施方案(2017.9-2018.9)》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2017年度建设实施方案

(2017.9—2018.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的整体要求,为落实项目相关建设内容,严格保证中央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科学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为总揽,将“优质粮油工程”作为推动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龙头工程、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先导工程、三产融合的示范工程、农业发展资金整合的重要工程、乡村振兴的关键工程,积极推进以粮食、油料为支柱产业的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统一规划、抓住关键、环节管理、龙头带动、三产融合”的思路,实现粮油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开发具有湘阴特色的中国好粮油产品,促进粮油品质提升、农民增收增效,加速推动我县由粮油生产大县向粮油产业经济强县转型。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好粮油”行动计划

1、引入好品种。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推广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粮油品种,新建优质特色粮油基地7万亩,引导种植环节的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商务粮食局)

2、推广好方法。积极引导支持优质粮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粮油收储(加工)企业与示范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应用先进生产、科学储存、适度加工、保质保鲜、低温物流等技术,开展优质粮油收储加销一体化经营。(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经管局、农机局、供销社)

3、确保好品质。支持示范企业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

准,开发生产绿色有机优质粮油产品,其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每年提升10%以上。(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工信局、食药工商质监局)

4、打造好品牌。积极对接省优质粮油区域品牌发展战略规划,支持粮油生产企业推进“中国好粮油”产品及品牌遴选工作制度,加大“好粮油”营养膳食健康消费科普宣传,加大特色粮油产品注册商标开发保护力度,打造1个以上“中国好粮油网”上榜品牌,并对上网销售的“好粮油”原粮及成品粮油给予销售奖补、运输补贴等。(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食药工商质监局、农业局、环保局)

5、争创好效益。支持2-3个优质省级粮油龙头企业作为我县“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面向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订单收购,每个示范企业年收购量达到1-3万吨,收购价格应高出市场10%左右,合同履约率应达到80%以上。通过示范企业的示范引领和产业驱动,带动种植优质粮油的农民增收20%以上。(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经管局)

(二)建设农产品与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由县政府主导,充分整合利用相关部门的有效资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标准,整合建设1个县级农产品与粮油食品质量监测中心,提高农产品与粮油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管率,提升质量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处置能力。质检中心主要承担农产品、粮油食品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省、市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承担下乡、进企业扦样和原始样品转送工作,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具备检验农产品和粮油产品主要质量指标、主要品质指标和主要安全指标快检筛查的能力,具备原始样品转送能力。质检中心建设可探索PPP合作模式,由县政府配备硬件设备和适当的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开展检测工作;企业配备相关软件及技术人员,开展经营活动。另行制定质检中心整合建设方案。(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三)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的粮油产后服务体系

1、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成立食品产业办公室,设县商务粮食局,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做好公共服务统筹工作。公共服务任务包括:优质粮油及其他农产品调查统计、品质测评;优质粮油及其他农产品宣传、销售渠道和公共品牌创建;优质粮油及其他农产品检验、质量控制体系、优质优价信息发布体系、产后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农业局,责任单位:供销社)

2、建设生产服务平台。一是立足覆盖全县、科学布局,参照建设标准,推动建设7个粮油产后服务中心。通过整合盘活粮油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支持鼓励粮油生产合作社、有实力的种粮大户、基层粮食收储企业、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建设集收储、烘干、加工、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专业化经营性粮油产后服务中心;培训粮油产后服务技能人才,提高储粮主体粮食收储技术水平,减少损失浪费。二是重点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示范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供种、统一机械耕作,统一配方施肥,统一植保防虫,统一机械收获,积极引导各类专业合作社在农机化生产、跨区作业、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土地流转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进粮油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农机局、经管局)

3、建设电商服务平台。一是将建成运营的粮油产后服务中心与省级智能粮食管理系统、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联网,大力发展“互联网+粮食”,着力打造统一的粮油交易信息网络体系。二是鼓励支持龙头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应用第三方平台,利用电子商务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模式,支持示范企业建立“中国好粮油网”销售终端,在建设期内电商营销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产品线上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30%以上,对上网销售的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原粮和成品粮油,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供销社)

(四)实施六大配套工程

1、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禽畜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工程,提升产地环境水平;采用农田施用生石灰、优化水分管理、增施微生物肥和碳基复合肥、种植绿肥、喷施叶面阻控剂、种植镉低吸收品种等技术措施,对重金属污染的耕地进行修复治理,着力提高土壤肥力、耕地质量等级。计划整合项目扶持资金3000万元,覆盖耕地20万亩,治理区内化肥农药减量12%以上,禽畜粪污、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水产养殖废水废物实现循环利用,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减少40%、30%和30%以上,水田土壤酸碱度提高0.5个PH单位。(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国土局、水产局、畜牧局、农开办、能源中心)

2、绿色有机种植工程。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资金精准对接“优质粮油工程”,支持高档优质粮油品种连片推广种植与订单收购、集中育秧、种植绿肥提升地力、病虫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等生产环节,促进粮油绿色生产和规模经营发展。计划安排资金350万元,累计通过绿色粮油产地环境质量认证7万亩,其中粮食有机培育面积达到3000亩左右,油料有机培育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通过“三品”认证的粮油产品达到10个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农机局)

3、农机示范工程。整合利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等项目资金2600万元,大力实施农机示范工程。一是将推行农机“三减量行动”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推进农机科技创新,加快推广使用植保飞机、机械化插秧同步精量施肥机、生物质制肥机等先进适用、生态环保的农机产品。二是培育10个左右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进一步带动农机大户及广大农户,围绕农业投入品使用减量增效、粮食增产增效目标,全力提升我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三是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应用储粮新技术,购置粮食烘干设备,全县粮食日烘干能力达到0.8万吨左右。(牵头单位:农机局,责任单位:经管局)

4、农业合作组织培育工程。培育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粮食种植合作社或流转土地500亩左右油料种植合作社30家,其年生产经营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入社成员达到150户以上,成员农户收入比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高出50%以上。(牵头单位:经管局,责任单位:农机局、供销社)

5、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依托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园项目,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计划安排资金1500万元,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4000亩。(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水务局)

6、供销惠农服务工程。计划安排惠农服务工程建设资金1350万元,面向全县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体系。县级组建惠农服务公司,农村乡镇成立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惠农服务公司,村(社区)建立惠农综合服务社。通过土地托管及流转、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形式,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粮油品质测评、优质优价信息咨询服务。(牵头单位:供销社,责任单位:农业局、农机局、畜牧局、水产局、经管局)

三、实施办法

(一)项目资金安排

2017年度(2017.9-2018.9)共整合安排资金11260万元,支持以下建设项目:

1、好粮油示范企业遴选及建设项目:共整合安排资金6650万元(优质粮油工程资金1200万元、土壤污染治理工程资金3000万元、绿色有机种植工程资金350万元、农机示范工程资金6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资金1500万元),分别支持以下项目:一是支持示范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安排资金5810万元(优质粮油工程资金360万元、土壤污染治理工程资金3000万元、绿色有机种植工程资金350万元、农机示范工程资金6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工程1500万元),面向订单生产基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发展绿色有机种植、推进农业投入品“三减量行动”三项工作,支撑示范企业发展订单生产。二是支持示范企业发挥龙头作用,提升优质粮油收储经营服务保障能力,安排优质粮油工程资金120万元。三是支持示范企业提升“好粮油”产品占比,安排优质粮油工程资金360万元。四是支持示范企业开展“好粮油”专题宣传活动,安排优质粮油工程资金180万元。五是支持示范企业加强优质粮油营销渠道建设,安排优质粮油工程资金180万元,支持示范企业入驻销售。

2、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510万元(优质粮油工程资金100万元、惠农服务工程资金1350万元、县财政配套60万元),列入县本级统筹,不走申报程序,由县商务粮食局牵头,联动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实施方案。一是用于建立优质粮油品质测评和优质优价信息发布体系,安排资金1420万元(优质粮油工程资金70万元、惠农服务工程资金1350万元),建设县、乡(镇)、村三级惠农服务体系,提供优质粮油品质测评和优质优价信息咨询保障服务。二是用于开展“中国好粮油”宣传片制作及公益广告等宣传活动,安排优质粮油工程资金30万元。三是用于保障工作机构运转经费,弥补宣传经费缺口,县财政配套投入60万元。

3、粮油精深加工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市级(含)以上收储(加工)企业应用科学储存、适度加工、保质保鲜、低温物流等技术,进一步提升加工转化能力、品牌创建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为创新我县粮食流通机制增添新动能,促进粮油交易优质优价。根据取得的实效给予奖补,安排优质粮油工程资金300万元。

4、农产品与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整合利用相关部门有效资源,根据建设标准要求,建设1个县级农产品与粮油食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安排优质粮油工程资金300万元,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县财政配套投入200万元用于场地建设、办公设备添置等,列入县本级统筹,不走申报程序。

5、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安排资金2300万元(优质粮油工程资金300万元、农机示范工程资金2000万元)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应用储粮新技术,购置粮食烘干设备等,重点支持建设10个左右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乡镇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

(二)项目审批程序

优质粮油专项工程由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向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项目建设办公室直接申报,配套工程由符合申报范围与条件的经营主体分别向项目主管单位申报。从项目申报截止日起,由项目主管单位对申报资料汇总联审,出具初审意见,提交专家评审,经“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送呈省市粮食、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准。

(三)资金支持方式

根据资金额度、专家评审等情况,采取先建后补或者边建边补的方式给予财政奖补。

(四)“好粮油”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1)“好粮油”示范企业遴选及建设项目:

①申报主体为省级(含)以上龙头企业。

②资产结构优良,企业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银行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65%。

③企业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④经济效益良好,近三年产品质量、工业总产值、销售额等主要指标分别在全县同行业中排名前列。

⑤转型升级快,产业融合好,发展后劲足,主打产品品质优良、优势明显,区域性市场占有率较高。

⑥具备一定生产规模,产业带动性强,日处理原料能力达到:油料预榨150吨、油脂精炼100吨或稻谷加工200吨。

⑦建设期内技改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其中电商平台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产品线上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30%以上。

⑧建设期内,粮食企业与10家(含)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种植规模在3000亩以上)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定向发展到3万亩以上优质粮食基地,并优价10%以上订单收购,其中合作开发有机粮食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油脂企业与3家(含)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社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在县域内定向开展订单收购的优质油菜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其中有机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开展订单收购的优质芝麻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其中有机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10%左右。

(2)粮油精深加工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①申报主体为市级(含)以上粮油加工龙头企业。

②资产优良,负债率低于65%,银行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经济效益较好。

③县域内拥有优质粮油种植基地和开展订单收购的粮油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年粮油销售不少于5000吨。

④应用科学储存、适度加工等新技术,建设期内科技投入不低于100万元(龙头企业与其他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其他主体合作共建的建设投入不纳入验收统计范围)。

(3)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①粮食收储企业必须运行良好,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每个服务中心辐射粮食种植区域3万亩以上,应有3万吨以上的粮食产量,有1万吨以上的仓容,年收购量不低于1.5万吨。建设期内建设投入不低于400万元,日烘干能力达到200吨以上。

②粮油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不低于1万吨以上,具有相应的仓储能力;优先支持在当地具有一定数量的粮油订单面积、已开展订单收购粮食、并且订单履约率达到70%、参与土地流转并且已建优质粮油种植基地1000亩以上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日烘干能力达到150吨以上。建设期内建设投入不低于150万元。

③农业专业合作社(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注册成立)成员在100户以上,土地流转规模1000亩以上,粮食产量在500吨以上,现有粮食仓容不低于1000吨;独立建设粮油产后服务中心的农业合作社应具有企业管理能力,应具有建设用地和具备筹资能力;日烘干能力达到150吨以上。建设期内建设投入不低于150万元。

所有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按照省粮食局制定并发布的标准执行。

2、申报材料

①建设主体申请报告。

②企业+合作社+大户的利益联结与合作关系认定资料(仅示范企业需提交)。

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仅示范企业需提交)。

④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介绍。

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复印件)及银行信用等级批文(原件、复印件)等(仅企业需提供)。

⑥有关资质材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资质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社员资料及联系方式、股东构成的结构及合作社的章程);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只要求示范企业提供);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批准文件或证书;企业有关获奖证书;项目施工和竣工彩色图片各3张。

3、申报时间

2018年元月20日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申报说明

①从2016年至项目申报期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发生违法违纪、失信行为、严重质量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

②同一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予支持建设主体变换身份多头申报。

③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是2018年9月30日前的验收项目,拟定项目不予支持。

④对于虚报不实、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永久取消本项目的申报资格。

⑤各类财政性扶助、奖补项目资金均不纳入本项目建设投入统计范围。

⑥示范企业必须与符合条件合作组织签定订单收购合同,其他申报主体必须与县人民政府签定责任状。

⑦在项目的实施、推进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建设领导小组有权作相应决定。

(五)项目验收与评估

分别由项目牵头单位制定项目建设验收与绩效评价办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报“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行动”领导小组审批后分头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检测站在2018年6月1日开始迎接省市验收,其他项目在2018年10月20日开始组织县本级验收评估,根据绩效拨付项目资金或实行项目淘汰。


2017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项目表(2017.9-2018.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目标

建设内容

资金来源及计划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好粮油示范企业遴选及建设项目

新建优质特色粮油基地7万亩;打造1个以上“中国好粮油网”上榜品牌;支持2-3个优质省级粮油龙头企业作为我县“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开展订单收购,年收购量达到1-3万吨,收购价格应高出市场10%左右,合同履约率应达到80%以上,带动种植优质粮油的农民增收20%以上。

支持示范企业发展订单生产,面向订单生产基地配套实施土壤污染治理、有机种植、推进农业投入品“三减量行动”、农业综合开发四大建设工程。

优质粮油工程:360万元;

土壤污染治理工程:3000万元(已立项待争取);

有机种植工程:350万元(资金来源为适度规模经营项目);

农机示范工程:600万元(资金来源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园项目,已立项待争取)

商务粮食局

农业局

农机局

财政局

农开办

发改局

国土局

畜牧局

水产局

能源中心

农开办

支持示范企业发挥龙头作用,提升优质粮油收储经营服务保障能力。

优质粮油工程:120万元

商务粮食局

农业局

食药工质局

环保局

供销社

支持示范企业提升“好粮油”产品占比。

优质粮油工程:360万元

支持示范企业开展“好粮油”专题宣传活动。

优质粮油工程:180万元

支持示范企业加强优质粮油营销渠道建设,建设“中国好粮油网”销售客户端。

优质粮油工程:180万元

2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惠农服务平台、电商服务平台。

建设县、乡(镇)、村三级惠农服务体系,建立优质粮油品质测评和优质优价信息发布体系。

优质粮油工程:70万元

惠农服务工程:1350万元(资金来源为惠农服务示范县项目)

商务粮食局

供销社

农业局

农机局

畜牧局

水产局

经管局

开展“中国好粮油”宣传片制作及公益广告等宣传活动。

优质粮油工程:30万元

商务粮食局

保障工作机构运转经费,弥补宣传经费缺口。

县财政配套:60万元

3

粮油精深加工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促进粮油交易优质优价。

支持市级(含)以上收储(加工)企业应用科学储存、适度加工、保质保鲜、低温物流等技术,提升加工转化能力、品牌创建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优质粮油工程:300万元

商务粮食局

农业局

经管局

4

农产品与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建设项目

提高农产品与粮油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管率,提升质量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整合利用相关部门有效资源,根据建设标准要求,建设1个县级农产品与粮油食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优质粮油工程:300万元

县财政配套:200万元

商务粮食局

农业局

畜牧局

水产局

5

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

建设生产服务平台,日烘干能力达到0.8万吨,搭建“中国好粮油网”销售客户端15个。

支持建设7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优质粮油工程:300万元

商务粮食局

农业局

农机局

经管局

重点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应用储粮新技术,购置粮食烘干设备等。

农机示范工程: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项目)

备注:共整合安排资金1126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工程专项资金2200万元、六大配套工程专项资金8800万元、县财政配套2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