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办发〔2019〕3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9-01-21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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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湘阴县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97号)和《关于开展岳阳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岳食药特函〔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时间

从2019年1月起至2019年2月底,对全县范围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使用单位,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工作原则

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坚持全面排查和严格整治相结合、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部门指导相结合,坚决有效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扎牢结实“安全网”。

三、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领域:

(一)食品

1、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内容,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切实维护婴幼儿的“口粮”安全。(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2、食用油、酱腌菜、湘式挤压糕点、风味鱼制品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食用油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配方及投料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和产品标签等是否规范,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督促酱腌菜、湘式挤压糕点、风味鱼制品等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辅材料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三道关卡,严防“一非两超”。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进行核查处置;一年内累计三次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农业局、工信局、商务粮食局、水产局)

3、校园及周边食品、农村集体聚餐、建筑工地及机关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超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单位、建筑工地及机关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辅料采购把关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设施设备维护等为重点内容,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学校、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以过往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为重点,严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防控和问题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教育局、住建局、卫计局、文物旅游局)

4、小作坊白酒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的集中区域为重点,全面清查摸底,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台账档案。检查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者泡制的散装药酒是否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类原料。严肃查处使用化学药品或断肠草、乌头、附子、雪上一枝蒿等中药材泡制散装药酒的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5、肉类及肉制品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规范肉类市场经营行为,防止病死猪肉、“白板肉”、来源不明冷冻肉、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流入市场。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猪肉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畜牧局)

6、保健食品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开展以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规营销为重点的“护老行动”,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7、食用盐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食盐日常检查的力度,严防、严控食盐安全风险。监督食盐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食盐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二)药品

1、注射剂药品、生化药品、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医用氧等药品生产中的安全风险隐患。以药品质量风险防控为核心,以检查品种为主线,通过对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合规生产,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安监局、卫计局)

2、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委托配送储存、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店等药品经营中的安全风险隐患。以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店、零售企业尤其是不实施统一配货的连锁零售药店、单体药店以及诊所为重点对象,以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中药饮片等为重点品种,严查药品购进渠道,集中查办一批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案件。(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卫计局)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严管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关键和特殊工艺的管控、消毒和灭菌、过程检验和出产检验等环节,确保不发生源头性器械质量事故。以无菌、植入和介入材料、体外诊断试剂为重点监管品种,确保经营流通器械质量。(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安监局、卫计局)

4、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假冒伪劣等问题。以进口、祛斑(美白)、祛痘、防晒等为重点品种,严惩重处假冒生产、自制化妆品、生产未经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不按配方投料、网络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安监局)

(三)特种设备

1、锅炉及其所属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气体充装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查看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有运行、检修、充装和日常检查记录等情况。(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发改局、城管局)

2、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时维护保养等情况。(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安监局、教育局、卫计局、交通运输局、文物旅游局、地方海事处)

3、建材、食品加工、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使用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定期检验,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等情况。(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安监局、住建局、卫计局)

4、电取暖器具、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安监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8日前)

成立湘阴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明确重点内容、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9年1月底前)

1、企业自查自改。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对各环节、各部位、各岗位全面排查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预案等,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工作组办公室。

2、部门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对县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2月22日前)

1、分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整治、对账销号,做到“五个到位”,即:情节轻微违规行为,责令限时整改,指导帮助企业改正到位;一般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严重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严查重处到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到位;风险顽疾和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严管严控到位。

2、联合执法。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和地区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3、强化警示。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关闭取缔一批制假售假严重违法企业。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底前)

对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做到“四查四看”,即:查监管主体,看排查是否全部覆盖;查任务要求,看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全面排查;查风险清单,看重点问题是否整改落实;查办案记录,看案件线索是否依法查办。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跟踪复查。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方腊初同志任组长,周献军、郭平、柳艳秋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安监局、商务粮食局、城管局、卫计局、文物旅游局、畜牧局、水产局、地方海事处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和协调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划分,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制,各有关单位均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指导和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层层压实责任,依法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强化措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创新方式,综合施策,充分履职履责,推进安全风险隐患联查、联防、联控。工作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沟通联络和信息通报,同时要适时开展抽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到位;凡因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启动问责程序。

(四)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湘阴周刊、手机报等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有关舆情。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发挥好“12331”热线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于2019年1月9日前将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及实施方案报送到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彭介平,电话:13237306553)。每月的1日、15日前将工作进度、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统计报表等信息报送到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