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和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正月十五,在全县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承接“年夜饭”业务和承办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以保障“年夜饭”、群体性聚餐安全、文明、节俭为主要目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为重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加强对餐饮服务、药品经营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指导,防止食物中毒和药害事件发生,确保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二、工作范围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是承办2015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零售药店、医疗机构。
三、工作内容和时间
第一阶段:执法检查阶段(2015年2月6日前)
1、 各股室要对县内餐饮服务单位、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情况。
2、向县内餐饮服务单位发放《湘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告知书》,或召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会议,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求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
3、重点检查“年夜饭”和在此期间集体就餐超过十桌的登记备案工作,敦促没有进行年夜饭备案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全面掌握承办2015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情况。
4、要结合节日期间群众生活习惯和用药特点,加强对城乡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强化监督检查。对抗菌药物、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销售行为加大监管力度,禁止非法销售和使用疫苗、终止妊娠等药品,及时排查和解决影响群众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节日期间用药安全。
5、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夸大宣传等问题。
第二阶段:集中整顿阶段(2015年3月5日前)
1、根据执法检查的情况,要对承办“年夜饭”、大型群体性宴席和春节期间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回访检查。要加强对承办“年夜饭”、宴席餐饮服务单位供餐能力的审核,检查其卫生措施落实情况,消毒设施运转情况,原辅料采购和索票索证情况,严格核实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的比例,提出科学、合理控制承接桌数的监督意见并通过媒体公示,防止超负荷承办“年夜饭”、宴席的行为,确保“年夜饭”和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要强化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管理规范的要求经营使用药品,杜绝药害事件的发生。
2、督促承接“年夜饭”和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告知书要求,做好本次专项行动期间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键控制点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记录。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于2月19日前组织开展本单位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切实加强领导,决定成立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蒋世忠任组长,黄建兵、曹庆良任副组长,周建龙、胡瑜、刘念军、杨罡、郭沙、蒋韬、蔡李、姚平、肖志光、熊胜、钟文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平任办公室主任。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配合,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为平台,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强化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要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予以处置,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不得瞒报、迟报。
附件1.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告知书
2.年夜饭专项监督检查记录表
3.2015年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登记备案表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