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湘阴县审计局   2023-08-1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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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2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易宇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各部门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开展“减税降费、财源培植、协税护税”行动,制定财源建设实施方案、促进财源税源培植。2022年,县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58288万元,比上年增长0.01%;完成税收收入105990万元,比上年增长15.17%。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1.68%。落实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全年预算安排资金335369万元。部分重点项目支出保持稳定增长,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长5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56.99%,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21.20%;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增长324.72%。

  ——财政改革深入推进。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收回部门存量资金61556.48万元,促进了财力统筹使用。对67项重点项目和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推广电子卖场,全县实现交易额59160万元。

  ——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印发《湘阴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实行对账销号,限时办结。截至今年4月末,2022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累计收缴财政资金2556.4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175.66万元,统筹盘活资金73045.21万元,加快拨付88048.44万元,调整账务145.14万元,建立健全制度18项。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已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予以规范或出具审计要情、请示,建议上级从体制机制上予以改革规范。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财政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显示,2022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量69.17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总量67.37亿元,结转下年1.8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8.31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总量37.43亿元,结转下年0.8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94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6.62亿元,结转下年4.3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在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以解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性资源统筹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县财政未将上级提前告知的上级专款、转移支付收入预计数共计23584.53万元及上年一般预算结转11522万元分科目逐项编报,在收支预算中进行反映;湘阴县59个一级预算单位只有23个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代编预算规模过大,且未细化。县财政年初预算中代编预算规模为31769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40078.92万元的58.82%,且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3.预算编制不科学。县财政编制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不科学,年中调增支出24146万元,调减支出1890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及时征缴到位。截至审计之日,县财政应收未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0万元,其中: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0万元,湖南洋沙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万元,湖南洞庭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0万元。

  5.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县财政滞留汇缴户和专户以及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32.9万元;县自来水公司代征的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污水处理费1501.79万元,未及时解缴国库;湖南省南洞庭砂石经营有限公司代收的疏浚采挖砂石款2395万元,未及时解缴国库;县财政事务中心待查收入5407.08万元未及时清理划缴国库。

  (二)“三保”支出及库款安全方面。

  1.“三保”支出预算安排不到位。县财政应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培训费929.61万元,实际安排750万元,少安排179.61万元;县财政应配套残疾人托养资金51万元,实际在残疾人就业保障经费中直接列支,预算未作安排。

  2.“三保”支出未及时拨付到位。县财政未将当年部分“三保”支出及时拨付到位,其中:将已下达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三保”支出指标13527.11万元,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将当年应保障的本级社保资金1933.37万元结转下年。

  3.库款保障水平超出合理区间。县财政有7个月的库款保障水平均低于0.3,超出合理区间,存在支付风险。

  4.支出挂账。截止2022年末,县财政暂付款余额中已确认44735.13万元为应作未作支出,形成“支出挂账”。

  5.对外出借财政资金未按时收回。截至审计之日,县财政2022年对外出借财政资金640万元未按及时收回,其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430万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30万元,湘滨镇人民政府80万元。

  6.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出借财政资金。2022年1月,县财政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出借财政资金200万元,用于垫付污染防治攻坚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经费,于2023年2月底前已全部收回。

  7.盘活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县财政将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18607.86万元按原用途重新安排给各预算单位,截至2022年末,仍有44个部门单位涉及资金10338.53万元未使用,形成“二次沉淀”。

  (三)政府债券管理方面。

  1.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2022年7月,县财政将县湘郡小区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000万元指标下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于2023年2月拨付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专项债券资金专户,从收到至下达、下达至拨付的时间间隔均超过30天,未及时拨付。

  2.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导致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县水利局湘滨南湖涝区排涝能力建设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20年10月至2023年1月,截至审计之日,该项目已完工实物量24座、正在实施4座、未开工7座,专项债券资金3624万元闲置未使用;截至审计之日,县人民医院医疗分中心建设项目的新泉镇、南湖洲镇、岭北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仅完成22%工程量,金龙镇卫生院项目尚未完成招投标,专项债券资金6844.88万元闲置未使用。

  3.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截至审计之日,县财政未按规定对2021年和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其他财政管理方面。

  1.专项转移支付未及时拨付。县财政未将当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余额16654.92万元及时拨付至相关单位(专户)。

  2.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县财政未将“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纳入绩效管理;未对政府投资基金和本地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未建立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未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3.绩效评价结果未充分运用。县财政对75个30万元以上项目出具绩效评价结果,其中:等级为优38个,等级为良30个,等级为差7个,但县财政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对该结果并未充分运用。

  4.违规保留资金账户。截至审计之日,县财政局重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办公室的1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账户余额653.08万元,为各重点指挥部经费结算款;县财政局应撤未撤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2个财政专户,账户余额1.37万元。

  5.超历史均价采购。经审计抽查,2022年,湖南省电子卖场网站显示湘阴县采购异常公告记录609条,均为采购单位在电子卖场上采购商品的成交价高于电子卖场中同款商品30天平均成交价的10%。

  6.未按规定公开预算信息。截至审计之日,县财政未按规定公开2022年4项预算信息,其中: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的分配结果;重大产业类专项资金的实行管理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和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预算、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绩效评价结果(除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外)。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伍军人事务局3个单位。上述单位2022年度预算4868.27万元,决算支出6536.6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

  1.少编收入预算。3个单位的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资金616.01万元。其中:县林业局31.75万元、县应急管理局95.05万元,县退伍军人事务局489.21万元。

  2.预算编制不科学。县林业局批复的收入预算为1325.05万元、支出预算为1325.05万元,实际收入为2316.15万元、支出为2299.45万元,收入、支出预算执行率分别为174.8%、173.54%;县退伍军人事务局批复的“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为0万元、“项目支出-其他支出”预算为1476.4万元,“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决算为1859.77万元,“项目支出-其他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预算执行不合规。

  1.违规发放。3个单位发放非公务员(不含参公)身份的干职工2022年度第十三个月工资67.55万元,其中:县林业局36.63万元,县应急管理局18.76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2.16万元;县应急管理局按当年12月基本工资加津补贴的标准发放公务员(含参公)第十三个月工资,超标准发放4.64万元。

  2.超预算支出。县林业局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预算批复23.5万元,实际支出69.2万元,超预算支出45.7万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不合规。县林业局在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列支局机关绿化维护费2.5万元。

  (三)财务管理不严格。

  1.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收支不实。县林业局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收支,导致收支不实,涉及金额34.07万元。

  2.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3个单位购买货物、服务等共计87.36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即先采购货物、服务,后在电子卖场补充相关手续。其中:县林业局48.29万元、县应急管理局20.71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18.36万元。

  3.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2个单位超过三年未及时清理的往来款项1208.35万元,其中:县林业局860.23万元、县应急管理局348.12万元。

  4.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程序不规范。经抽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季度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台账,发现10名退役军人的帮扶援助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存在相关手续不完善、证明资料缺失的现象。

  5.直接支付对象不合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相关费用69.61万元直接支付至干职工个人账户,未直接支付至供应商或相关对象账户,其中:食堂21.92万元、军干所3.48万元、慰问金34.5万元、医疗补助9.71万元。

  6.账务处理不规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局工作人员个人借条名义直接列支2022年度“八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开支14.7万元。

  7.未按非税收入规定科目缴库。县应急管理局对湖南左公故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50万元,以“其他非税收入”科目缴库,未按规定以“其他一般罚没收入”科目缴库。

  8.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县林业局报销广告宣传费用2.3万元所附明细均为电脑打印,无经手人签字确认;经抽查县林业局差旅费、加班用餐报销中存在同一人活动日报销非活动差旅费、同一人活动日报销非活动加班用餐的行为;二是县应急管理局广告制作、宣传印刷费等支出27.94万元,附件为电脑打印单,单次打印明细内容无经手人签字,相关手续不完善;三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列支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和座谈会餐费开支3.78万元,未注明具体事由,无用餐审批单、用餐人员等明细。

  9.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慰问。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均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会员结婚慰问。

  10.固定资产购置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目。2个单位购买办公家电等固定资产9.71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目,其中:县林业局1.06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65万元。

  11.食堂未设专账。截至审计之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堂未按规定设专账。

  四、审计建议

  (一)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政策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坚持零基预算理念,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管理程序,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控制,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二)着力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调整,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高效发行使用新增债券,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充分挖掘释放各种闲置资源潜力。

  (三)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严把资金来源关,加强项目概算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建立财政、发改和主管部门跨部门协调机制,实现专项债券项目库与重大项目库的全方位对接,进一步降低债务风险。积极消化存量“支出挂账”,加强财政资金调度管理,确保财政库款安全。

  (四)着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督促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从源头治理的角度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同时注意避免因整改措施不当引发次生的问题和风险。加强常态化整改督促核查,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责任重大。审计机关将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决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坚定扛起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的使命担当,不断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广度,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党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为促进湘阴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