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2024-03-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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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2024年3月4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洋沙湖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嘉泰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洋沙湖工业园建设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度53分8.028秒,北纬28度39分0.930秒),公司拟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将原2t/h的燃煤锅炉改为4t/h的燃气锅炉,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以新带老”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软水制备尾水、锅炉排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和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湘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锅炉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隔音、屏障和降噪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规范建设好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暂存后综合利用或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公司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司营运环境,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六)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公司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公司环境信息。

(七)该项目扩建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27t/a、NOx≤0.592t/a、CODcr≤0.006t/a,NH3-N≤0.001t/a,原项目已有总量指标:SO2≤18.1t/a、NOx≤6.6t/a,CODcr≤0.1t/a,需购买总量控制指标NH3-N≤0.1t/a。

(八)其余按原环评批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