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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湘阴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0-09-30 10:44 浏览次数: 1

湘阴农发〔2020〕39号

县直相关单位、各培训基地、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加快培育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全面小康决胜年“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0〕180号)和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岳阳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农函〔2020〕85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2020年湘阴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

2020年湖南省湘阴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9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函〔2020〕180号)和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岳阳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农函〔2020〕8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农民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效衔接,加快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目标任务

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充分高效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扎实深入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按周期培养,切实提高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

我县2020年是全省线上及线下农民培育示范县,全县分类培育现代农业带头人共计400人。其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00人、植保无人机职业飞手100人。

示范开展“湘农科教云”平台及手机APP推广应用,完成1000人线上培训,组织不少于1000名农民参加培训,其中培训100名“直播带货主播”高素质农民,带动300人开通“直播带货”帐号、600人注册“湘农科教云”平台学习“直播带货”课程。

三、工作重点

1、精选培育对象。根据我县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围绕以粮食生产、特种水产养殖、特色蔬菜等3个主导特色产业为重点,遴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农民,采取主动申报和推荐相结合方式,录入国家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重点培育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2、夯实培训机构。根据上级关于“统筹用好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培训的积极性,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围绕地方现代农业发展和全产业链需要,广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用,加强组织管理,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培训规范性。充分依托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发挥技术服务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承担实习实训任务,鼓励涉农高校、职教中心等发挥资源优势,拓展面向高素质农民的培训服务”的要求,经考查审核,我县承担2020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培训任务的培育机构为隆平培训中心、湖南农大、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鹏程职业培训学校、链田职业培训学校。

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3、创新培训方式。各培训机构要扎实做好培训前的调研工作,根据调研结果,分专业、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组建班级,科学制定教学方案。分类分层分模块按周期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根据培训规范规定的各类培训时长要求,综合考虑产业周期和农民学习特点,合理确定培育分时段与实训服务相结合培训形式,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做到“一班一案”。

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加强教学互动,通过参与式教学增强培训吸引力,让参训者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实现自主、理性参与学习。鼓励跨地区开展培训,培训机构要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教学效果。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载体,将培训与学历结合、教育与科技融合、培训前中后服务融通,探索一条“方式更灵活,供需更匹配、内涵更丰富、过程更规范、成效更突出”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鼓励有需求的农民学员连续参加培训,相关要求按《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试行)》执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自学、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农民田间学校培训、观摩交流等,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确保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时间不低于总学时的2/3。充分利用湘农科教云及国家云上智农,开展在线学习、服务和管理,运用好培训形成的大数据,加强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确保线上培训质量。

4、规范培训过程。

一是遴选优秀师资。每个班级省级(含高等职业或高等院校符合标准师资)以上师资数量比不低于二分之一,优先聘请善于用大众化、通俗化的语言授课、课件制作可操作性强、社会反映较好,且必须从《国家农民教育培训师资申报系统》中遴选确定教师。严禁行政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上课取酬,每位教师在一个培训班培训期间课堂教学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4个小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等专题班除外)。

二是规范培训内容。结合今年新冠疫情及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发展现代农业要求,今年教学及实训内容要增加电商、农业机械化课程,并配发培训教材。课堂教学必设课程: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解读,②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③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创建管理,④现代农业生产经营,⑤现代农业高效生态种养模式,⑥农业机械化,⑦农产品电商应用及直播带货,⑧农民创业创新培训,⑨农民手机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APP或湘农科教云平台APP注册及学员评价。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型的培训学时分别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执行。

培训机构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培训教材,优先采用农业农村部(厅)推荐的《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目录》中书籍,并与职业资格、学历教育教材相挂钩。每期培训班至少要给每位学员发3本教材做为必修教材。

按照省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厅等6单位关于印发《科技专家服务团“村播带货”科技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科发〔2020〕58号)和农产品电商及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形势,今年所有培训班要开设电商教学(培训课时:线下教学24个学时)及农业机械化课程(培训课时:理论8个学时+实训8个学时)。

湘农科教云线上培育要求承担培训任务机构与合作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培训内容包括:当前农业直播行业发展新趋势、新营销策略,解读直播工具及官方规则,直播软件下载安装、个人IP打造、网店开启与产品上架,直播全流程实操、上播实操与线上辅导等内容。100名“直播带货主播”高素质农民培训形式:线下16个课时+线上16个课时。验收标准:100名“直播带货主播”高素质农民考试合格率100%,并成功开启一场直播,评价率、满意率达90%;其它900人要有相应考核佐证资料。电商教学及实训任务由隆平高科承担。

线下线上融合培训班,线上以组织自学为主,不再计入培训课时;使用其它网络培训资源,须出具本单位网络选课意见;线上培育课程不能超过整个培育课程量的30%,学时按减半计算。

三是提高实训质量。培训班实训任务必须在培训主管部门认定的实训基地进行,其中二分之一原则上要安排到被认定的省级以上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或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本地没有的,要安排到外地实训,让学员切实掌握先进技术、学到可借鉴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模式。

实训实习期间,每个培训班都要举办如高素质农民论坛、农产品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跨地区学习等多形式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展示新时代高素质农民风采。各级“十佳农民”“三八红旗手”“五一劳模”“人大政协代表”“村干部”及农业农村部开展的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资助等典型评选等活动开展中,要优先从农民学员中遴选确定。

四是组织科普活动。依据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2)》、省纲要办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湘纲要办发〔2020〕1号)、省科学技术协会、农业农村厅等5单位《关于举办湖南省第四届科学素质网络大赛的通知》(湘科协通〔2020〕15号)等文件要求,各培训班要动员参训学员积极参加全省第四届科学素质网络大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等科普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科学素质。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教育、人社、财政、发展改革、科技、共青团、妇联、科协、银行等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强与农业相关部门的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培训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督促培训机构开展农民教育培育工作,抓好受训学员的跟踪服务等。

各培训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实施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培训措施,特别是安全方面,明确培训机构法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实施。2、规范培训管理。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好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等规范性培训文件,报县科教站并呈报上一级审定同意后实施,同时报省级备案。

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对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完善落实“培训班六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学员培训考勤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培训台账制度、科教管理人员跟班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等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并依据《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试行)》、《湖南省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等政府及部门相关考核指标要求,严格管理,提高参训农民的满意度。

3、严格资金使用。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及使用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制定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补助标准为人均3000元,植保无人机职业飞手培训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湘农科教云线上培育5万元经费开支用于“直播带货”培训相关费用、学员奖励等费用。培育资金80%以上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学习,其余用于跟踪服务、招生,每二至三年将委托审计行政部门或审计行政部门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和效果开展审计一次。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落实绩效考核。以培育对象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以第三方考核为主要方式,按照《2020年湘阴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对各培训机构全面进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绩效考核,对考核连续2年排名在最后培训机构实行末位淘汰制,及时替补。

落实遴选培训对象、实训基地、培训机构、培育师资及授课内容评审、经费开支和验收培育满意率在湘阴县人民政府官网“六公示”制度。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湘农科教云”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加强信息化管理,原则上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

5、加强宣传引导。各培训基地要加强育训结合,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见物见人”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向县科教股推荐。同时利用每年度开展“农民丰收节”等大型活动,开展宣传“七推介”活动,即推介一批优秀培训院校,推介一批优秀农民教育培训教师,推介一批优秀农民学员典型,推介一批农民培育和发展典型模式,推介一批优秀农民教育培训文字教材,推介一批优秀在线学习资源,推介一批优秀新闻宣传作品。积极在各级主流媒体刊播综合性报道,在各级党政及农业农村部门网站等发布综合性报导。搭建技能大赛、创业路演等交流平台,鼓励争优,倡导学优,引领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高质量发展。

6、搞好总结汇报。要求以培训基地名义报送下列资料:9月21日前上报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等规范性培训文件或资金整合情况,培训需求调研报告;12月10日前上报2020年度工作总结、学员典型材料等有关资料;2021年3月20日之前,上报农业教育培训工作审计工作报告、绩效考核自评报告、《2020年湘阴县每一个农民教育培训班全过程管理督查统计表》(附件2)、《2020年湘阴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考核自评得分表(附件3)。

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联系人:易俊;办公电话:0730-2213882;电子信箱:xynkejiao@126.com。

附件:

1.2020年湘阴县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配表

2.2020年湖南省每一个农民教育培训班全过程管理统计表

3、《2020年湖南省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自评得分表

附件1:

湘阴县2020年农民教育培训任务分解表

培训机构序号

培训机构信息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人)

统防统治植保无人机飞手(人)

合计(人)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湖南省隆平培训中心

刘均平

18570622629

50

50

2

湖南农业大学

邹学校

073184618548

50

3

湘阴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刘竞舟

18873079588

100

100

4

湘阴县鹏程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刘一首

18711243886

50

50

5

湘阴县链田职业培训学校

罗勇

13875931228

50

50

6

湖南精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龙永坚

15116179911

100

100

合 计

300

100

400

附件2

2020年湘阴县每一个农民教育培训班

全过程管理督查统计表

培训机构(盖章):培育班名称:

管理指标

督查完成情况

培训机构名称

培育班培训机构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培育班教学方案及开班经市州审批(是、否)

班主任姓名及电话

班长姓名及电话

开班讲话第一人姓名及电话

培育班任务人数(人)

培育班实际参加人数(人)

培育班管理人员数量(人)

课堂教学聘请老师人数(人)

下发培训教材(本)

第一阶段课堂教学完成学时数(小时)

第一阶段课堂教学起止时间

第一阶段课堂教学地点

第一阶段课堂教学学员测评优秀满意率%

第一阶段课堂教学验收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实训示范基地名称

第二阶段实训教学完成学时数(小时)

第二阶段实训教学起止时间

第二阶段实训教学地点

第二阶段实训教学学员测评优秀满意率%

第二阶段实训教学验收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微信群名及二维码

湘农科教云线上新注册人数(人)

湘农科教云线上学习人数(人)

湘农科教云线上学习任务时数(小时)

湘农科教云线上学习完成时数(小时)

测评第一优秀老师姓名及电话

测评第一优秀老师授课题目

测评第一优秀学员姓名及电话

测评第一优秀学员从事产业及当年纯利润(万元)

后续跟踪服务协议签定(是、否)

后续跟踪服务单位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培育资金已付款占应付款比例%

培育资金全部付款时间

培育档案纸质及信息库建立(优、良、一般)

系统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

线下线上学员综合满意率%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本年度是否实施了项目审计

培育班农业农村行政部门验收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培育班财政部门验收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培育班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备注:1、此表是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一班一表(含省级培训机承担的任务);

3、不能完成任务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来函说明原因;

4、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统计人:联系电话:

附件3

2020年湘阴县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依据

考该得分

组织领导

(10分)

1、领导重视

5

1、成立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培训工作,记2分;2、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细化工作要求,记3分。

文件、会议记录

2、工作方案

5

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中内容全面、与当地产业结合强,任务、措施、资金使用明确;记4分,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审定或报备,记1分。

文件、资料

教育培训

(40分)

1、教学计划

6

按时完成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等规范性文件并符合上级要求每项记2分,得满为止。

文件、资料

2、培育对象

3

培训对象符合培训规范要求,记3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文件、数据库

3、培育教材

4

1、规范教材选用程序,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记2分;2、每期培训班至少给每位学员发放3本教材,记2分,每少发一本扣1分,扣完为止。

文件、资料

4、培训时间

4

培训课程与学时达到并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等文件要求,记4分,分每少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现场、文件

5、培训内容

5

培训内容实用、合理,按方案要求,教学实训内容增加电商、农业机械化课程,9项必修课程都到位,记5分,少一门课程扣1分,扣完为止。

文件、资料

6、师资配备

4

师资遴选符合培训规范要求,每个班级省级(含高等职业或高等院校符合标准师资)以上师资数量比不低于二分之一,记2分。每名教师授课时间不超过4小时,记2分。

数据库

7、实习实训

6

1、实训基地原则上二分之一安排到被认定的省级以上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或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进行,记2分,2、实训时间达到省培训规范要求,记2分,3、开展高素质农民论坛、农产品展销会、专业技能大赛、跨地区学习等多形式活动,记2分。

文件、数据库

8、跟踪服务

4

按要求聘请专家对参训学员开展了跟踪技术服务工作,且效果良好,记4分。

文件、资料

9、线上培训

4

组织学员进行湘农科教云平台在线学习,每人不少于24学时,记4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每少5%扣2分,扣完为止。

数据库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依据

考该得分

机制建设

(10分)

1、制度

5

按照《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试行)》中培训班6项制度、绩效管理“六公示”、宣传“七推介”、培训工作档案等制度落实,上述工作记5分,未达到要求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文件、资料

2、培育方式创新

5

在培育机制模式、信息化建设、跟踪服务、搭建交流平台、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学历提升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和创新的,每项得1分,得满为止。

文件、资料

绩效管理

(10分)

1、学员满意度

6

通过国家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完成在线评价学员比例在85%以上得3分,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基地等评价打分的均值)在85%以上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视情扣分或按比例扣分,每少10%,扣2分。

数据库

2.教师管理

4

对每位教师及每门课程要有纸质打分评价表,满意率要在90%以上,满意率在90-85%要整改,满意率低于85%的不能支付授课、差旅等费用。有纸质打分评价表记2分,满意率90%以上记2分,累计得满为止。

资料、数据库

资金使用

(5分)

1、资金使用情况

5

1、建立了资金使用专帐,记3分;2、资金合理,记2分。

帐目

宣传总结

(15分)

1、宣传报道

10

在中央主流媒体刊播综合性报导1篇得5分、简讯类1篇(条)得2分,在省报头版头条刊发或省级新闻联播播出综合性报导1篇得4分、简讯类1篇(条)得1分。在农业农村部网站或司局简报综合性刊载1篇得3分,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站等发布综合性报导1篇得2分。累计得满为止。

文件、资料

2、材料报送

5

1、及时上报各项资料,记2分;2、工作总结、典型材料,按质量好、一般、差分别记3分、2分、1分。

文件、资料

考核和认定

(10分)

1、考核

5

1、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记2分;2、给学员发放了培训结业证书的,记3分。

文件、资料

2、认定

5

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培训学员认定资料,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证的发放,的记5分。

文件、资料

加(扣)分项

1.加分项

10

通过国家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超过90%的,按每超过2%加1分,加满5分为止;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班级组织、师资、基地等评价的均值)超过90%的,按每超过2%加1分,加满5分为止。

数据库

2.违规违纪

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起扣10分;出现性质恶劣、影响较大,严重损害工程项目社会形象的事件,实行一票否决,总体评分为0。

报纸、视频、截屏等

最终得分

评审日期:                          评审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