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 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11-08 16:28 浏览次数: 1

 

根据《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849号)文件精神,湘阴县拟对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和阶梯价格进行调整。为保证价格调整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对“居民生活用气配气价格和阶梯价格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进一步落实居民的参与权和评价权,并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反馈真实意愿。

一、政策背景

为完善管道燃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强配气价格管理,适应价格改革要求,促进管道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目标,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同时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并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

二、居民生活用气配气价格

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是指燃气经营企业通过配气管网向终端用户配送管道燃气服务的价格,即通过核定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费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核定独立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我县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是20219月开始执行的试行价格2.95/立方米,试行期满,综合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兼顾周边县市天然气价格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岳阳市发改委对湘阴长燃中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配气成本进行了监审,核定2020年至2022年平均居民配气成本为0.78/立方米(不含税)。 

三、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规定

居民生活用气执行阶梯气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依据《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规定,湘阴县居民生活用气执行阶梯气价:

1、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

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及以下的;

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2.5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的;

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

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

2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气价,为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第二档气价,为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

第三档气价,为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

3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4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5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执行第二档气价。

6特殊用户。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详见附件《湘阴县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民意调查问卷》。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单位地址:湘阴县行政大楼8835室

联系人:价格管理股    

联系电话:2228371    邮箱:zhanhu1216qqcom@qq.com

五、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民意调查问卷》),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天然气价格方案实施具有积极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附件:湘阴县居民生活用天然价格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民意调查问卷

 

 

                      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18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