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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人,事关殡葬改革!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来源: 湘阴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7-01 15:13 浏览次数: 1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各位市民朋友、父老乡亲:殡葬改革是一项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的社会变革,是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造福子孙后代的迫切需要,是保护绿水青山、推动社会进步的必要之举。根据国家和省、市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湘阴县殡葬改革工作方案》(湘阴办发〔2023〕31号)精神,我们真诚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殡葬改革行动中来,特致信全体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推行火化试点,争做殡葬改革的先行者。

  县委、县政府将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总投资7.8亿元的龙潭生命公园及新殡仪馆将于今年12月底建成投用,能够满足群众“葬有去处”及迁坟再葬需求。2023年7月1日零时起推行试点火化,对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的遗体实行火化,提倡其直系亲属遗体实行火化;岭北镇、六塘乡推行全面火化试点,其余乡镇(街道)确定一个村(社区)推行全面火化试点。2024年3月1日零时起,将实行全县全域火化。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争做殡葬改革先行者和示范者,教育引导亲友和周围群众参与殡葬改革,及时劝阻殡葬违规行为。

  二、享受惠民政策,争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

  根据《湘阴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规定,对具有湘阴县户籍、死亡后实施火化且未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1425-1680元(含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普通火化机遗体火化费、普通卫生纸棺费、普通骨灰盒等五项);对在县龙潭生命公园内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的本县户籍离世城乡居民,除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外,由公墓单位一次性奖励2000元。“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请全县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争做殡葬改革的推动者、践行者,摒弃丧葬陋习,实行遗体火葬,把更多人类赖以生存的土地留给子孙后代。

  三、树立文明新风,争做殡葬改革的倡导者。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敬老爱老、厚养薄葬。老人在世时,子女应尽好赡养义务,多在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安慰,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时,提倡丧事从简、文明祭祀,自觉做到孝敬在平时、办丧重节俭。请全县广大市民自觉树立环保、文明的新型丧葬观,不讲排场、不比阔气,节约殡葬不必要支出,积极推进文明守孝、文明戴孝,争做德孝之风的传承者、新时代社会新风的建设者。各位市民朋友、父老乡亲:推行殡葬改革是贯彻国家政策规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件利国利民、惠及子孙的大事,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我们强烈呼吁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严格执行殡葬法规,自觉破除丧葬陋习,节俭办丧、文明办丧。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为建设“生态、文明、绿色”的美好湘阴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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