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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 湘阴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1-18 08:46 浏览次数: 1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其中包括二级机构:康复医院内容)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工资福利

十、非税收入委托征收计划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湘阴县民政局是一个主管救灾救济、社会事务、基础政权、优抚抚恤、民政事务管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优抚双拥、退伍安置、救灾救济、民间组织管理、老龄工作、革命老区建设、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救助、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婚姻登记、救助管理、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慈善工作、福彩募捐、光荣院、社会福利院、烈士陵园管理、康复医院等。

(二)机构设置。民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计股、机关事务中心、政工人事股等31个股室。下辖县康复医院二级机构纳入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民政局机关部门本级

2、康复医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73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68.08万元(民政局本级9328万元,康复医院140.0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4.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低保、救助等专项资金的发放人数的增加,补助标准的提高。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73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35.5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5.29万元(民政局本级:基本支出1410.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95.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5.29万元。康复医院:基本支出140.0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0.08万元)。

项目支出8181.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917.2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264万元。

支出较去年增加454.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低保、救助等专项资金的发放人数的增加,补助标准的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732.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50.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181.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优抚经费87.5万元,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金30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证金15万元;战残军人生活补贴152.8万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贴115万元;军队移交地方退休人员安置100万元;城乡义务兵优待金819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6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85.6万元;五保供养2408万元;敬老院运行经费52万元;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408万元;重大救灾救急经费50万元;救助站经费50万元;精减退职生活救济44.7万元;9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168万元;孤残儿童最低养育100万元;困难、重度残疾人补贴684万元;困难群众殡葬费181万元;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500万元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5.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21万元,下降5.1%,主要是县财政经费压缩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合计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2019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2.7万元,主要是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民政工作部署、业务培训相关会议,人数600人,内容为民政工作部署、业务培训;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省市县民政工作业务培训,人数400人,内容为民政工作业务培训;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1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91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917.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其中包括二级机构:康复医院内容)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工资福利

十、非税收入委托征收计划表

2019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