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举办“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的批复
来源:
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
2016-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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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馆:
你馆报来的“关于申请举办‘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的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已经审阅。鉴于你馆举办展览的条件成熟,并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同意你馆举办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特此批复。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