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乡镇体育站的通知
来源:
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
2014-03-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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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综合文化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强化各乡镇文化站的综合管理职能,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关于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的意见》(体群字[2010]128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各乡(镇)成立乡镇体育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乡镇综合文化站”加挂“乡镇体育站”的牌子,乡镇综合文化站长兼任“乡镇体育站长”。
二、各乡镇体育站负责综合管理本地区体育工作。
三、各乡镇体育站要积极争取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落实人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