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文化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湘阴文体[2014]12号
各乡镇文化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南文化网”信息报送暂行规定>的通知》(湘文办[2013]272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全面、准确反映我县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动态,向省内外推介和展示我县文体活动的新经验、新举措、新风貌。为确保我县文化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序开展,现依据“湖南文化网”信息报送要求,将文化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1、各乡镇文化站主要报送本地区文化工作规划、工作总结,以乡镇为主体举办的文体活动、特色文化工作等工作动态;
2、文体团队主要报送本团队举办和参与的文体活动信息、工作动态;
3、局属各单位主要报送本单位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及文化工作动态;
4、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人员所撰写或收集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工作热评。
二、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性:重要信息要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确保准确。
3、真实性:信息内容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真实。
三、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必须指定1名写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收集和整理文体活动信息,建立健全灵敏便捷的上报渠道。
2、信息报送要紧紧围绕文体活动精髓,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深入挖掘、提炼,及时报送有价值、有特色、有建设性意见的信息。
3、局属各单位,各乡镇文化站、文体团队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
4、信息要以新闻稿的形式及时报县文体广新局办公室。报送之前要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单位公章。
5、县文体广新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整理、筛选和审核后,向“湖南省文化网”发表。相关信息请报至1071954846 @qq.com邮箱,联系人:欧阳玉英,联系电话:2716866。
四、信息报送考核
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乡镇文化站、局直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作为年度评先评奖的依据。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