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湘阴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湘阴文创发〔20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顺利推进,经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四个专项工作组。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为:
一、综合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傅拓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社会发展科、县文体广新局、县文物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县创建办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负责传达贯彻市县创建办的指示和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和典型材料的草拟;负责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定期编写创建工作简报。
二、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国宝任组长,县文体广新局、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和湘阴周刊等单位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策划各种形式的创建宣传活动;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创建宣传片、宣传画册、宣传品的制作;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协调各单位开展有关的宣传工作。
三、指导组: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钟志平任组长,县政府社会发展科、县文体广新局等单位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负责创建工作指标落实和进度推进;负责对未达标项目进行跟进落实。
四、保障组:由县财政局长许长虹任组长,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等单位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协调和管理创建工作经费以及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新局。联系人:胡智、李笑梅,联系电话:2716866、 2211944或 13874023230、13574038448。各乡镇、县直责任单位联络员、信息员需加入湘阴文化QQ群:226998440 ,每天关注群内通知公告,每月报送一次工作动态,每季度报送一次深度工作进展和阶段性创建成果,报送信息发至群邮箱。
湘阴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