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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水利局关于全面清理化解 涉企服务信访积案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1-06-18 10:08 浏览次数: 1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湘阴县水利局关于全面清理化解涉企服务信访积案问题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水利局

2021年6月3日

湘阴县水利局关于全面清理化解涉企服务信访积案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服务好市场主体,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努力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发展环境,根据市纪委监委2021-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安排,以及县纪委《关于全面清理化解涉企服务信访积案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局就清理化解涉企服务信访积案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清理化解内容

1.反映我县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在营商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信访积案;

2.在水利招商引资中不守信践诺导致信访积案;

3.涉水优惠政策不兑现导致信访积案;

4.单位或个人违规借用企业资金导致信访积案;

5.违规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导致信访积案;

6.拖欠水利工程款导致信访积案。

二、清理化解工作安排

1.清理自查(2021年6月)。全局认真对照清理化解内容,重点对2019年1月以来受理存查的信访举报件、12345热线、营商环境测评、巡视巡察等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开展清理自查。其中局办公室负责清查与收集2019年1月以来受理存查的信访举报件、12345热线、巡视巡察等反馈的问题线索内容相关的情况;行政审批股负责清查与收集近2年营商环境测评反映的内容相关的情况;财计股、水利工程项目服务中心负责清查与收集“单位或个人违规借用企业资金”、“拖欠水利工程款”内容相关的情况;农饮服务中心负责清查与收集“涉水优惠政策不兑现”内容相关的情况;水政大队、水资源股、水保股负责清查与收集“违规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内容相关的情况;工程运行与监督股负责清查与收集“在水利招商引资中的不守信践诺”内容相关的情况。2021年6月底前,相关股室应将相关清理收集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局行政审批股汇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或问题待核查台账。

2.整改纠正(2021年7月至10月)。根据问题线索台账,相关股室分项开展核查,核查组形成核查意见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形成积案问题台账。根据积案问题台账,局党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全力化解积案问题并“销号”,适时予以公开。

3.总结规范(2021年11月—2022年3月)。以本次清理化解为契机,加强整改、规范提高、以案促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营造想事干事成事、敢为善为有为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全局应充分认识开展涉企服务信访积案问题清理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成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由党组成员向建林同志具体抓,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财计股、水利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农饮服务中心、水政大队、水资源股、水保股、工程运行与监督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各自清理化解任务和相关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开展清查与化解工作。

2.具体工作措施。对群众举报反映和梳理排查出的涉企服务信访积案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由局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安排专门力量认真开展查核与化解,并将积案问题以及化解情况及时交局行政审批股汇总,形成总的《清理化解涉企服务信访积案问题台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和反馈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