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湘阴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6-04 11:11 浏览次数: 1

一、基本情况

部门概况:湘阴县环保局是一个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环保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计股、管理股、人事股、法制股、监察室、总量股、审批股、后勤中心、应急中心、项目办、固废站等12个股室。下辖湘阴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文星环境监察中队、城南环境监察中队、长仑环境监察中队、横岭湖环境监察大队、新泉濠河环境监察中队7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

主要职能: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

人员情况:环保局现有编制数119个,其中行政编制23个,全额事业编制96个。现有在职职工119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96人(全额事业人员96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全额退休人员17 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3059.09万元,比2017年减少7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979.0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万元。

预算总支出3059.09万元, 比2017年减少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29.6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4.97万元);项目支出2074.5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支出拨款80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全年共计安排项目支出207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环境监测站100万元;2、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协调经费46.5万元;3、县域总体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县级配套900万元;4、环境监测购买服务经费28万元;5、洞庭湖湘江专项整治经费100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31.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33万元,减少4%,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减少32%。减少原因主要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履行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4.97万元,比2017年减少9.53万元,原因主要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履行节约原则,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预算公开表_(501)环保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