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15-05-22 00:00 浏览次数: 1

各市州经信委,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号)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工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HNPR-2014-05008,湘经信科技〔2014441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2015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动湖南工业品牌培育创新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培育试点示范。重点推荐我省制造业企业申报工信部质量品牌培育试点;按照《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的要求,组织50家以上试点企业完善和推广应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组织培训50名企业品牌经理,品牌经理具体负责和指导企业品牌培育体系的有效运行、科学评价并持续改进品牌培育绩效。在试点企业中,遴选5-10家“湖南省工业品牌建设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创建 “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培育试点。以我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为依托,重点推荐和集中组织特色制造业重点县(市)申报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按照区域品牌培育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通过企业和产业集群区域两个层次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全面提升湖南工业产品质量竞争力和品牌创建能力,进一步巩固发展“湘字”品牌。

二、提升工业质量管理创新水平

组织企业参加 “质量标杆”学习实践和经验交流活动,加快推广应用并行工程、在线质量检测控制和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在特色制造业产业集群区域开展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平台(TSQ)、质量和效益提升模式(QPM)等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试点企业和产业集群区域的质量管理创新与实务水平。

组织推荐企业申报全国“质量标杆”,选拔树立3-5家“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深度提炼我省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创新的实践经验。

三、推进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

积极宣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将企业标准工作纳入技术创新体系工作范围,加强对企业标准工作的引导和指导;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制定和执行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让标准成为对产品质量的“硬约束”,督促企业按标生产,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制定,对新制定完成的标准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提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产品实物质量水平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重点推荐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我省具有相对优势的行业企业申报认定国家实验室。鼓励和支持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湖南电器研究所等已获国家认定的实验室在电子、电器、有色等特色制造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提升服务工作。

组织试点企业参加质量品牌诊断、质量标杆移植推广和提升活动,帮助企业查找和解决关键质量品牌问题。鼓励我省工业企业参加工信部“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履行质量责任。

利用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组织实施食品领域物联网应用十大试点示范项目,做好试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以及项目验收等示范推广工作。

五、营造重视工业质量品牌建设的社会氛围

深入贯彻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将工业品牌竞争力纳入全省工业运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质量品牌的考核。

组建我省质量品牌培育专家组,发挥省内外专家和智力机构的支撑作用,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

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会展和产销对接活动,扩大我省工业自主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

加大对我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展示工业品牌建设成果,扩大社会影响,提升我省工业自主品牌形象。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