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15-09-23 00:00 浏览次数: 1

各企业(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落实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为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章加强安全管理。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不能为赶工期、赶进度进行突击生产而无视安全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的错误做法,节日期间停产和节后恢复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妥善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自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各企业、留守处节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的场所和容器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另外,还应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职工居住区域进行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环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部位,要坚决予以整顿。

 

四、我局安全股将于922日至930日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坚持节日期间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请各单位于928日前将节日值班安排表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值班电话:07302223431,传真:07302223516

 

邮箱:xygf2014@163.com                      

 

             

2015年月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