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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湘阴县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1-10-20 10:48 浏览次数: 1

全县工信系统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事故预防,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我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湘阴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安发〔2021〕2 号)文件精神,从今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我局将组织开展工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的工作目标,促进我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 经营的;

3、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7、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9、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1、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超许可品种、数量的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它非法生产、 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生产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的;

未认真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 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的安全专项措施的;

民爆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现象的。

2、道路交通及交通运输方面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企业生产“大吨小 标”及非法改装车辆的。

三、工作步骤

从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按照统一部署,工信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工信系统有关单位的实施方案及时报县工信局(行政审批股307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12月)。系统各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要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县工信局(办公室201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 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2023年底前,总结系统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单位学习借鉴和推广。此后持续坚持。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打非治违责任。“打非治违”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实现全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的关键举措。系统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管行业必须管理安全的责任,将“打非治违” 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一些较大、突出问题。

(二)依法严厉打击,注重打非治违实效。要抓住关键环节, 明确打击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为契机,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营造打非治违氛围。各单位要通过企业设置固定举报公示牌、悬挂固定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 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通 过拨打“12350”“0731—88955360”或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主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平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事前追责问责。我局将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规定,对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五)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构筑长效机制。要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工信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