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湘阴安监发〔2015〕14号 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07-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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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随着夏季到来,高温、潮湿、多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集中出现,容易引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岳市安监函(2015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监管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当前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安监站要根据我县各区域夏季持续高温、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活动频繁的特点,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摆在高温季节安全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监管,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防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停产制度。由于高温雷雨季节雷雨、闪电、干燥等恶劣天气反复无常,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各类事故发生,从201576日起,至920日,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我局将在高温停产期间对企业落实停产制度情况进行抽查,对擅自生产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二、进一步落实高温雷雨季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重点库区安全检查。停产前,各企业要对重点库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成品库区、药物总库区和涉药半成品中转库防雷、防静电、排水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雷电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对库区防雷、防静电、排水设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库区边坡有塌方危险的,要转移库内危险物品。

(二)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工作。要针对雷雨天气特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山洪、防垮塌和防止抢收药物等引发恶性事故的防范工作。要随时注意汛情变化,低洼地带的厂房、仓库如果有被水淹的可能,应及时将危险物品搬至地势较高的安全工房或库房中暂时存放,并按有关规定加强安全守护管理。同时,注意观察工、库房周围的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落实停产留守值班制度。生产企业应妥善保存或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加强留守值班和安全保卫巡逻,严防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确保生产区和库区停产期间的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安监站在高温停产期间要督促企业将药物库、成品库、化工原材料库关闭上锁,并采用定期和随机的检查方式,加强对企业停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认真抓好高温停产期间企业的整顿提升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

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实行停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经县安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查处,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并存档

 

湘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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