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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司法局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 湘阴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4-12 15:22 浏览次数: 1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湘阴县司法局核定9个内设股室,下辖湘阴县公证处、湘阴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2个二级机构,及15个乡镇司法所。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6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人,公证处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主要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协助县政府参与市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1年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整体支出2273.74万元。基本支出1018.1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施购置的各项支出。项目专项支出423.57万元,用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民调解、社区戒毒及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的各项支出。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本年单位基本支出共计1018.17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施购置的各项支出。

(二)专项支出

本年单位项目支出共计423.57万元,其中司法本级项目支出为223.84万,收治中心项目支出为199.73万。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度县财政拨付湘阴县司法局专项经费423.6万元,司法局各项目资金安排如下:法律援助工作专项经费8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47.4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23万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20万元,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14万元,人民监督员监管经费5万元,青少年普法读本编印资金49万元,法制办工作经费42万元,收治中心专项经费215.2万元。

以上资金已全部投入落实到位,确保各专项工作正常运转。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度湘阴县司法局专项工作经费实际开支423.57万元,其中:法律援助工作专项经费12.25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8.69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21.02万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21.81万元,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15.63万元,人民监督员监管经费5万元,青少年普法读本编印资金46.8万元,法制办工作经费42.64万元,收治中心专项经费199.73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工作经费到位后,本单位按规定使用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财政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加强单位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好财务管理制度,我局成立有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在资金使用审批上坚持局党组集体研究,分管财务副局长一支笔签字报账的原则。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根据专项工作不同要求,确定项目资金负责人,局机关专项支出由装备财务保障股股长负责管理,公证处专项资金的使用由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实施。局机关负责监督全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在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作用。

四、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充分发挥财务资金使用效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班子带队伍,抓作风促效能,抓重点解难题,抓基层强基础,抓改革保稳定,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湘阴发展新增长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后续难点

1.按照国家招录要求,公证员必须获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而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的吸引力远高于公证员,导致公证员招录困难,后续人才储备不足。

2.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后,因多方面原因,还未实行新的绩效考核机制,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公证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在现有人员状况下,积极采用招录或调入形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2021年度法制办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2021年度青少年普法读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2021年度人民调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2021年度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2021年度社区戒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2021年度收治运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