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湘阴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2-15 09:28 浏览次数: 1

2021年,湘阴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县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提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政工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警保、经侦、治安、刑侦、网监、交警、法制、人口出入境等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协调、情况汇总、督促检查和部署落实。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推进,其他成员单位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坚决执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结合上级督导开展了上网信息及媒体信息自查,确保无涉密问题发生。

(三)探索工作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创新实践“互联网+”思维,依托政务服务网、“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及“交管12123”等政务服务平台,打造网上公安办事专区。目前,涉及公安政务服务事项221项业务均已“搬上”政务平台对群众公开,并确定专人维护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办事地点、咨询、投诉电话地址等信息,真正开启了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腿”转变的服务管理新模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1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公开平台运维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以上问题将在2022年工作中持续改进,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创新解读传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尝试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回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开展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

(二)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建设为契机,继续规范政务公开全套工作流程,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使用的公开专区,提供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学习,组织贴近实际的实操演练,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应对复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