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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建发〔2017〕52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17-07-17 11:10 浏览次数: 1

全县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在建工程项目部:

《湘阴县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1日

湘阴县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建筑行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办函〔2017〕26号)和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建函〔2017〕16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7月初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期间在湘阴县建筑施工现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重大活动安保任务,扎实开展以消防安全管理、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湘阴县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协调、现场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湘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安站)综合办公室,负责总结汇报和信息报送工作。

组  长:刘志伟

副组长:熊  才

组   员:钟自力  王希斌  卢  奔  胡承辉  赖  勇

左振宇  郑海勇  陈  亮

三、工作任务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范围为全县在建建筑工程项目,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为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及其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等重点部位。

(一)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建筑行业消防知识培训是否纳入行业培训内容,施工现场是否成立了以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设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到执行和落实;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了义务消防安全监督员及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施工现场入口处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改,是否有专人负责整改落实。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栓、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是否配置到位。施工现场灭火器是否失效。临时消防栓是否正常给水,高层地下建筑是否设置了临时消防供水管网,是否随楼层留有消防水源管道;施工重点部位灭火器材的配备及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是否设置。

(三)检查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活动板房等临建设施是否使用阻燃材料进行搭设;职工宿舍是否采取了防火措施;职工宿舍住宿人数是否符合规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宿舍用电线路架设是否安全情况;职工居住区是否设置了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材;停建工程有无专人值班开展昼查夜巡工作,是否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食堂用电设施动火是否符合规定。

(四)检查施工现场的电气火灾防范情况。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电器设备的维护、检修,防止因电器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电器产品,禁止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建设工地上使用。加强建筑工地强电弱电系统安装的监督力度,纳入项目监管范围。项目竣工验收时,组织对工程项目强电弱电系统专项验收,及时发现整改电气隐患。

(五)检查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擅自投入使用;对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设置专门库房存放、有无专人保管;库房灯具是否符合安全防火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禁止在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中使用聚氨脂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是否符合防火安全。

(六)检查施工动火管理及消防安全演练情况。施工现场是否编制了防火安全应急抢险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施工动火是否按程序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安排专人旁站监管,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电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操作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具有防止电焊作业引发火灾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施工现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的记录。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警示约谈。重点约谈工作不力、项目火灾隐患突出的参建责任主体和项目负责人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实行失信惩戒。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参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红黄牌警示公布名单或记录不良行为,并纳入差别化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前)。全县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自改,确保夏季消防整改到位,填写《湘阴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表》(见附件)并于7月21日前报送至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监督组。各建筑工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22日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我局质安站要督促建筑施工相关责任主体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要对各建筑工地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三)总结汇报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质安站综合办公室要在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局质量安全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工地要扎实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日常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建筑工地要认真履行本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对照消防工作安全目标检查内容,逐项查漏补缺,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三)强化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质量安全督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工地进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

附件:《湘阴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表》


附件:

湘阴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隐患排查表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检查内容及要求

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检查消防安全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成立的以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设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到执行和落实;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了义务消防安全监督员及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施工现场入口处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二)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临时疏散通道等是否配备到位。

(三)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

重点检查活动板房等临建设施是否使用阻燃材料进行搭设,对使用可燃材料进行搭设的,一律进行拆除,不得使用。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和电器设备的维护、检修,防止因电器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五)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材料存放和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用氧气、乙炔等易爆化工产品的存放和使用要有专人管理。

(六)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材料及设施的防火性能情况

检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材料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禁止在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中使用聚氨脂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

(七)施工动火管理及消防安全演练情况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编制了防火安全应急抢险救援预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施工动火是否按程序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安排专人旁站监管,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电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操作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具有防止电焊作业引发火灾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施工现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的记录。

施工单位:

项目建造师(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