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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1 09:26 浏览次数: 1

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相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岳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为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守法诚信意识,履行守法诚信义务,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针对性和效率,实行用人单位分类监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定开展2022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采用自愿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重点防控领域的方式确定评价对象。

二、评价依据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及其他劳动保障相关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上一年度信用记录进行。

三、评价内容

(一)制定和履行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七)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九)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情况;

(十)其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评价程序

(一)书面材料申报。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1日,用人单位按《书面材料审查清单》(见附件1),如实提供所需材料,并认真填报《岳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2),进行书面材料申报。

(二)守法诚信审查。2023年4月中旬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书面材料申报审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进行守法诚信审查,必要时可到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三)诚信等级评定。2023年5月1日前,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岳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按 A、B、C 三个等级进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四)建档公示。对用人单位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后,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用人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评价工作对于树立单位品牌形象,增强单位核心竞争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二)积极落实好书面材料审查的各项工作要求。书面材料申报审查是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不得瞒报、漏报、延报、弄虚作假。

(三)注重效果,严肃纪律。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牵头组织评价工作,局机关相关股室、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主动配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开展评价之前,认真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参与评价的全部人员做到目的明确、任务明确、程序明确、责任明确。在评价工作中要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严禁走过场、应付了事,确保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附件:

1、书面材料审查资料清单

2、《岳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1

书面材料审查资料清单

1.用人单位登记证照或登记证照副本;

2.用人单位2022年职工名册及职工流动情况说明;

3.用人单位在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备案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4、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民主程序、公示情况;

5.用人单位2022年度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年休假执行记录(年休假申请、审批表);

6.用人单位2022年度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申报职工工资总额汇总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在册人员工资明细表》;

7.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名册及与派遣单位的相关费用支付凭证;

8、填写并提交《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审申报表》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0730-2216166

附件2

岳阳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

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盖章)

机 构 代 码:                                 

法定代表人:                                  

行 业 类 型:                                 

主 管 部 门:                                 

单 位 地 址:                                 

单位联系电话:                                

填 报 日 期: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此表一式二份,按规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

2、此表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3、请在相应情况符号“□”内划“√”;

4、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改正及进行处理。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注册登记机关

注册登记号码

详细地址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mail

开业(成立)时间

社会保险登记机关

社保登记证号

法人姓名

电  话

劳资负责人姓名

电话和传真

二、劳动用工

年末企业

员工总人数

(    人)

城镇劳动者

农村劳动者

港澳台或

外籍劳动者

在岗员工

机关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

招(聘)用的临时人员

已签订劳动

合同人数

(    人)

无固定期限(人)

劳动合同身签证人数

有固定期限(人)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完成一定的

工作为期限(人)

是否收取抵押金(物)

或者其他证件

是否已签订集体合同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1、

2、

3、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规:     □是    □否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 □是    □否

三、社会保险

项   目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应保参保缴费

人数(人)

实际保参保缴费

人数(人)

缴费金额

(万元)

缴费基数总额

(万元/月)

历年欠缴金额

(万元)

其中当年欠缴

金额(万元)

年未离、退休

(职)人员

总数(人)

离休人员

(人)

退休人员

(人)

退职人员

(人)

四、工资支付

月工资支付日期

平均工资(元/月)

年实际支付工资总额(元)

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是否拖欠、克扣工资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职业培训

年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元)

其中用于技术工人培训(元)

技术工种

从业人员

(人)

已持《职业资格证》人数

(人)

技师、高级

技师(人)

高级(人)

初中级(人)

六、工时制度

实行结合计算工时制人数

(人)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数(人)

审批机关

审批时效

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人数(人)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延长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小时

延长劳动者月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6小时

七、劳务派遣

(一)劳务派遣公司

许可审批单位

许可证号

许可时间

被派遣单位数量

派遣员工总人数

名称

人数

社会保险缴纳: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名称

人数

社会保险缴纳: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名称

人数

社会保险缴纳: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名称

人数

社会保险缴纳: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名称

人数

社会保险缴纳: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名称

人数

社会保险缴纳: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二)被派遣公司

派遣劳务公司名称

人数

工种

工资发放: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八、高温从业

高温作业

有□        无□

人数

高温补贴发放情况

已发放□

金额:       元

人数:     人

未发放□

高温作业防护情况

有□           无□

九、劳动用工法规培训

有组织开展过培训

有□   无□

内部自行培训

有□    无□

请相关专家培训

有□    无□

发放法规培训资料

有□   无□

组织学习

有□  无□

员工自学

有□ 无□

十、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

有无违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

有□   无□

人数

有无使用童工

有□   无□

人数

有无违反保护残疾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有□   无□

人数

十一、从业人事档案管理

有无未经授权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有□ 无□

人数

有无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有□ 无□

人数

金额

有无收取人才集体户口管理费

有□ 无□

人数

金额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

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立案查处情况

以上申报材料均已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